被指拖欠瀚川智能超9000万元货款 华立源独家回应

10月30日晚,瀚川智能(SH688022,股价12.54元,市值22.06亿元)披露了一则重大诉讼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与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源)就电池生产线的各个子系统先后签署了多份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各台设备并提供了质保等售后服务,但华立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瀚川智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立源支付电池生产线所涉七份买卖合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9104.63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并支付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及诉讼费用。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发现,对这一纠纷的相关情况,双方各执一词。

瀚川智能:对方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据公告,2021年11月,瀚川智能与华立源就电池生产线的各个子系统先后签署了七份设备采购合同。

七份设备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9430万元,各份合同第6条“支付条款”均约定,各个子系统设备货款均分四期付清:预付款,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预验收合格后、发货前支付总金额的30%;被告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质保金,品质保证期满(自被告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支付总金额的10%的质保金。

前述七份采购合同签订后,瀚川智能陆续向华立源交付了各子系统设备。2022年12月21日,各子系统设备全部通过了终验收。

电池生产线调试完成整体投入运行后,瀚川智能根据华立源的要求,结合生产线整体运行状态、各子系统对接配合时的实际工况对部分设备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电池生产线整体正常运行。

瀚川智能一方表示,虽然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各台设备并提供了质保等售后服务,但华立源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截至瀚川智能提起诉讼之日,华立源合计仅支付货款1212.04万元,支付比例仅为12.85%。

瀚川智能认为,原被告之间就电池生产线所签七份设备采购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瀚川智能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并提供了售后质保服务,华立源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除了支付欠付货款本金之外,华立源还应当依照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赔偿维权的合理支出。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立源成立于2013年12月,是一家以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为主的企业,也是一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华立源:部分货款由瀚川智能提供

华立源一直未支付剩余货款?10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华立源。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是有个协议,要先委托贷款给我,我才给他钱,他现在不给钱,我怎么给他钱?对不对?”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时,瀚川智能想帮华立源垫资做项目,但后续对方并没有进行委托贷款。目前已支付的货款1212.04万元,有部分由瀚川智能提供。

瀚川智能如何得到回报?该负责人并没有详细介绍,仅表示,有债转股等一些安排,“也有一部分三年以后要逐步归还”。

按照上市公司公告的双方协议约定,预付款比例就达30%,但华立源的最终付款却仅有12.85%,为何在预付款都不达标的情况下,双方仍会继续合作?

华立源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不合乎逻辑的事。该负责人称,一年多过去了,对方交付的产品仍然没有达到验收的水平。“他是为了提前做销售收入,就说要我们配合一下。”验收时,瀚川智能给出了承诺函,称当时的验收并不作为合格的依据,仅作为对方财务核算的依据。这七个子系统只有部分可以使用,但由于涉及的是一整条自动化的产线,因此并不完整。

据其介绍,在今年6月份时,双方都谈得很好,包括瀚川智能如何改善产线,但7月份,由于瀚川智能内部整,新能源事业部的对接人员发生变动,因此在业务上也没法再进行沟通。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上述内容仅代表他个人观点,最终事实认定以法院判决和监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华立源另一位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该事情目前正处于诉讼阶段,公司目前也在准备反诉。双方都有各自的立场,但华立源掌握的证据不仅是对方提到的那几份合同。“所谓的验收,不论从时间还是各个方面(来说)都是不成立的。”

瀚川智能:不存在货款由公司支付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瀚川智能向记者书面回复采访函表示,公司与华立源之间的销售合同是2021年11月签订的,与债转股协议和委托贷款协议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由于华立源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瀚川智能并未行使债权转股权的权利,双方签订的可转债协议已经终止。相关委托贷款也在2022年9月就已经收回,相关委托贷款协议也相应终止了。

瀚川智能称,不存在货款由瀚川智能支付的情况,双方只是在合作初期,基于合作关系为华立源提供了委托贷款,且该笔贷款在2022年9月就已经收回。依据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华立源付款进度按3∶3∶3∶1的节奏进行。但华立源并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瀚川智能多次与华立源进行了沟通,华立源依然拒不付款,无奈之下,瀚川智能不得不选择起诉。

针对“验收”和“承诺函”的问题,瀚川智能称,公司从未与华立源签署此类承诺函件。此项订单的验收单是华立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熊柱德亲自签署的,验收单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

“从现实情况讲,对方的表述存在逻辑漏洞。对方若未进行验收,为何会持续使用公司生产的设备生产他们自己的电池产品?对方若不进行验收,公司更是不可能将此笔业务在当年确认收入的。”瀚川智能称。

为何在预付款没达标的情况下,仍继续进行合作?瀚川智能表示,公司与华立源的销售合同规定了3:3:3:1的付款方式。华立源当时提出为了能够快速投产,以满足订单要求,希望瀚川能够先提供设备给他们使用,后续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货款。因此设备快速进行了验收。但在实际操作中,华立源并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且经多次沟通依然拒不按时付款。

对于公司新能源事业部的现状,瀚川智能表示,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并未解散,只是对组织架构做了战略性调整。“我公司一直持续在与对方保持对接与沟通。但是在我方提出付款请求后,对方执意不进行款项支付是我方没有想到的。也是基于此家客户的情况,后续我们在承接新能源电池行业订单的时候非常注意客户的资信情况,对于客户的资质审核加强管理。后续该业务板块将持续承接有利润、回款好的优质订单,以保障公司的利润与现金流。”

瀚川智能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0月30日晚,瀚川智能披露2024年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瀚川智能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同比下降61.18%,归母净利润亏损3.14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瀚川智能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收股本为1.76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谈及亏损的主要原因,瀚川智能表示,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导致公司整体收入下降。

此外,由于汽车终端市场竞争加剧存在降本需求,公司在承接国内重要客户订单时,部分项目毛利率明显降低。新能源电池装备和充换电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新能源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内卷,毛利率偏低。

同时,瀚川智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瀚川智能将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退租,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的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公司依法合规给予优化人员赔偿,导致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