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账共济305亿元 18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账共济305亿元,18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市)内共济2.31亿人次,共济金额275.59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1534.50万人次,共济金额28.98亿元。
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73.18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12.21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17.03亿元。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资深医改专家徐毓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随着这项政策在各地的落实,以及促进医保基金征缴有关工作的开展,估计第四季度情况会更好。
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共济范围扩大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
今年7月底,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共济范围扩大。
从公布的信息来看,截至10月20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贵州、甘肃、新疆7省份及四川部分统筹区为近期新增。
徐毓才认为,以前医保共济的范围比较小,主要是家庭核心成员,扩大共济范围就增加了受益面。
在今年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颜清辉曾表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独享”变为“家人共享”,职工医保只需要在线上申请并绑定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近亲属,医保的个人账户就能够共用。目前,各地正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
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46亿人次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46亿人次,比1—8月增长0.28亿人次;共济金额304.57亿元,比1—8月增长42亿元。
共济人次较多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上海等。共济金额较大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重庆等。对此,徐毓才表示,这些地区可能都是医保服务做得比较好以及政策落实比较到位的地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具体来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国家医保局表示,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其中,浙江、河南、陕西三省为近期新增。
对此,徐毓才认为,跨统筹区共济政策执行难度不大,因此预估未来这项政策受益面会进一步扩大。
颜清辉在上述发布会上提到,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地将实现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明年起将探索推动跨省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