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一级流动性提供行人民币回购协议安排增至200亿元

金管局宣布,本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一级流动性提供行的人民币回购协议安排总额,将由180亿元人民币,增至200亿元,10月27日起生效。扩大一级流动性安排,将提高离岸人民币流动性,有助香港保持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 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新增两间,增至11间,为期两年。新增提供行为中信银行国际、恒生银行,现有其他提供行包括农业银行、中银香港、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建行亚洲、花旗、滙丰、工银亚洲、渣打香港。 金管局表示,不时检讨计划运作及一级流动性提供行表现,并考虑是否有需要优化,包括调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数目及回购协议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