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 防范以“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指出,证监会注意到有不法分子假冒证监会名义,伪造带有“中国证监会”字样的假公文、假印章,并以“清退回款”“解除资金冻结”“缴纳保证金”等名义把投资者拉入QQ群、微信群,以骗取投资者个人信息或要求投资者向其转账汇款等方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文件、短信、电话、APP及网络链接等,请通过证监会网站等官方渠道查询证监会发布的公文及信息,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产。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可依法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反映。
近年来,以证监会、银保监会等名义实施的“清退回款”诈骗案件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急于退款的心理,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渠道实施诈骗,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1.所谓权威需谨慎,官方渠道辨真伪
若有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名义,或自称银保监局、证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2.心存警戒似明镜,未知信息勿轻信
对于自称是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特别警惕。如果收到可疑的短信、电话或邮件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不要急于回复或点击链接,应该先进行核实。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联系金融机构或监管机构,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如果收到可疑的短信或电话,要求你向指定的账户进行转账或付款,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如果确实需要付款,应该先进行核实,确保对方的身份和账户信息真实可靠;
3.妥善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个人信息是骗子实施诈骗的重要工具之一,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轻易透露给陌生人或不可信的网站。同时,也要注意防范钓鱼网站等网络诈骗行为,避免个人信息被盗取。
类似的诈骗手法还有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