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回复,现将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
2018及2019年度,你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4.19亿元、14.80亿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82%,占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9%、97%。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是否影响你公司正常经营及资本支出。
公司回复:
1、为响应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将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分享,给投资者以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近几年实施了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25亿元,由于当时公司正处于上市辅导期,为不影响上市进展,年度结束后未及时向股东进行分配。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53亿元,在制定2018年度分红方案时一并考虑了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制定了现金分红14.19亿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形成了年度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情况。2019年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较好,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了47.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了56.52%。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延续了2018年度高比例分红的做法。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8亿元,考虑到2018年度分红14.19亿元,2019年度在分红上限内略超过2018年度分红,最终确定每10股分红2.4元,现金分红总额为14.80亿元。
2、公司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态势强劲,在规模经济效应、多品类协同和市场领先优势放大等内生增长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营收和利润持续稳健快速增长。
3、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以预收学费的方式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2017至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9亿元、14.08亿元、24.74亿元,均超过当年净利润,公司日常运营中能够充分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公司的全部资金需求时,可以通过短期借款等方式解决,不会对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负担。
4、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2017年至2019年,中公教育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60亿元、2.63亿元及7.20亿元,投资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19年末,公司重要的在建工程包括中成置地项目建设、山东中公大楼建设及抚顺中公大楼建设,三个项目预算总投资9.90亿元,已经完成投资5.72亿元,尚需投入4.18亿元,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能够支撑上述项目投资。若公司未来有其他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可以通过借款、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
基于上述考虑,公司董事会认为进行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是适当的。
问题二:
(1)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公司回复:
1、关于产品分类。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各类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能力培训等培训服务。根据业务实际及管理需要,公司将提供的这些培训服务划分为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培训、教师招录及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综合类考试培训(如医疗卫生系列、金融银行系列、考研培训、IT技能培训等)四大类。
现将四大类服务的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列示如下(南京汇悦取得的酒店营业收入及保留资产出租收入作为其他项一并列示,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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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作为公司最早业务也是最成熟产品,平均培训人次收费价格较高,因此其毛利率高于公司整体毛利率3.16个百分点;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培训虽然也较为成熟但收费价格稍低,因此毛利率低于公务员考试培训;由于教师资格考试培训人均收费低,从而影响教师序列毛利率低于整体毛利率;综合培训序列虽然有较多新业务,但毛利率与整体毛利率基本持平。同时,各培训序列2019年和2018年度的毛利率相比较为稳定。
2、关于营业成本构成及占比。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授课师资人员薪酬(含薪酬及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等费用)、差旅交通费、开班费用、房租物业及折旧摊销费等构成。职工薪酬按月计提计入营业成本;开班费用包括举办培训而发生的酒店住宿、酒店培训场地租赁、餐饮及讲义印刷等费用,于发生当月据实入账;房租物业及折旧摊销费主要为授课教师办公场所及自有教室相关租赁费用及装修摊销等费用,按月分摊入账。 2019年度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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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你公司面授培训人次同比增长26.51%,面授培训收入同比增长40.09%;线上培训人次同比增长59.46%,线上培训收入同比增长133.50%。请你公司结合产品单价说明培训收入增幅显著高于培训人次增幅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2019及2018年度,不同授课方式下的人次及单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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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授培训
2019年度面授培训收入增长40.09%,培训人次增长26.51%,培训单价增长10.73%,培训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培训人次增幅,主要系受各培训序列产品价格提升及结构变化共同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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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表可见,公司各培训序列产品单价均有所上涨,主要系公司通常根据各类考试的招录要求及学员的培训需求设定各类产品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一般而言,考试难度越高、竞争越激烈,学员培训意愿越强,愿意培训的时间也越长,2019年度对各序列产品采取了一定的提价措施。同时,2019年度面授收入中各培训序列在收入构成比重上存在小幅波动,如单价最高的公务员序列较2018年度小幅降低,造成整体单价小幅度降低。综合前述原因影响下,公司面授培训单价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线上培训
2019年度线上培训收入增长133.50%,培训人次增长59.46%,培训单价增长46.44%,培训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培训人次增幅,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经营,加大了网校师资以及设备投入,同时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产品(该课程主要以线上课程为主,存在少量天数的线下培训,公司对于该类产品的收入计入线上培训)的比重提升,该产品单价较纯线上培训产品价格高,导致培训单价整体上涨。
综上所述,公司培训收入增幅显著高于培训人次增幅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核查了面授培训及线上培训收入构成情况,测算了各培训序列单价,对比了年度间同类培训产品服务内容及价格。我们认为,公司培训收入增幅显著高于培训人次增幅,面授培训主要系受各培训序列产品价格提升及结构变化共同影响,线上培训主要系因线上线下融合教育培训产品的比重提升,整体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
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8.67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78%。2020年3月10日,你公司披露拟在80亿元额度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可动用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融资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是否显著增加你公司财务负担。
公司回复:
1、公司新增债务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
(1)协议班模式下,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可能的退费
针对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公司面授培训开设了普通班和协议班。普通班按照预先制定的培训方案授课,学员对课程和授课时间的自主选择较少;协议班为学员提供更为灵活的选课、授课方式、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以及更为丰富的课后增值服务。另外,在收费模式上,协议班考生若无法通过考试或者未被录取,则退还学员大部分学费。由于协议班的服务与模式优势,协议班非常受广大考生欢迎,近年来协议班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因此,鉴于协议班学员不过要退还学员大部分学费,从稳健经营的角度出发,公司需要保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或者可以及时变现的资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协议班退费。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周期性的需要银行借款
人才招录和资格认证考试的时间分布具有一定周期性,导致公司的收款及退费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而教师工资、管理费用等支出具有较强的刚性,全年的发生较为均匀,因此,虽然从全年看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但是各季度并不均衡,按一般的季度分布规律,三季度和四季度的收款较少,退费金额相对较高,导致当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能为负,公司需要通过部分短期银行借款以应对季节性的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短期银行借款的规模也有所增加。
(3)部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前所述,公司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应对可能出现的退费情况,同时,季节性的原因导致公司存在短期内需要部分银行借款以确保平稳运营,公司保有一定的借款规模。从全年看,公司存在某些时间点的可自由使用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资金用于风险较小,流动性较好的理财。考虑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收款旺季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较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新增债务融资不会显著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公司目前的债务融资均为银行短期借款,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信誉良好,贷款利率较低。2019年度公司的短期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为10,784.7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18%,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6%,未显著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问题四:
(1)报告期末你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18.54亿元,请说明相关理财产品分别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原因及会计准则依据。
公司回复:
1、相关会计准则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七条 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 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理财产品核算及列报方法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浮动收益型产品,该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并非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故按准则要求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
根据前述要求,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不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同时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中。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理财收益1.84亿元,请结合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及收益率区间,测算说明相关投资收益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周转所需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下,其余资金有计划地通过滚动购买风险低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1、2019年度按资金投向的不同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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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按收益率的不同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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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度投资收益测算: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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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投资收益率在合理范围内,投资收益金额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重新复核了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额、投资收益,并测算了相应的投资收益率。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在合理范围内,投资收益金额具有合理性。
(3)2018及2019年度,你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71.36亿元、270.55亿元,委托理财发生额分别为38亿元、57.74亿元。请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的具体内容,以及其与委托理财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列示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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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委托理财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列示的金额为年度内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的累计发生额,尤其是短期委托理财产品,年度内连续的投资与赎回、再投资与再赎回行为,形成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支付的现金”。
委托理财发生额为年报系统填报金额。根据深交所年报系统填报要求,该金额为“按照类型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因此,二者因为统计口径原因形成了较大差异。
问题五:
你公司在互动易上表示,受疫情影响,你公司大部分线下授课尚未恢复;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预收培训费26.34亿元。请说明相关预收款项期后转化为收入的比例,与以往年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说明报告期后是否存在集中退费的情形,是否对你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及业绩承诺达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1、公司财务部门尚未完成2020年一季报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暂无法准确核算该预收账款余额转化为2020年一季度收入的比例,但公司预计与以往年度相比,预收账款转化收入的比例不会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构成与以往年度相比无重大差异。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主要包括国考培训收费、部分省市下半年及次年公务员考试培训收费、考研培训收费、事业单位考试培训收费等,与以往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差异。
(2)今年一季度的2月和3月虽受疫情影响,线下授课不能大规模开展,但公司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充分利用中公网校全方位平台优势,保障所有学员开启线上互动学习,各项教学活动平稳有序进行。因此,公司认为疫情的影响完全在可控范围,不会对预收账款的期后转化产生重大影响。
2、从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看,公司并未出现学员集中退费情况,各项教学与经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也没有出现对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以及业绩承诺达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生。
今年一季度2、3月,受疫情影响,部分招录活动的笔试、面试时间有所推迟,但用人单位全年的招录计划并未变化而且依据疫情向好还在有序推进。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也将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这些综合情况以及利好政策,使得绝大多数学员处于积极准备过程中,努力通过公司提供的各种学习手段有条不紊地进行备考,公司没有出现集中退费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营业厅的显示屏上播放存款保险的具体说明解释。
网点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
ATM机上滚动播放存款保险标识。
“知道存款保险是什么吗?”12月2日,当《国际金融报》记者将这一问题抛出时,不少储户表示“不清楚”,也并不知道银行网点外那个醒目的绿色标志意味着什么。
但实际上,这个绿色标识和每个储户的钱财息息相关。
从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拥有这个标志,意味着每个储户在单个银行中,50万元以下本外币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受到存款保险的全额保障。
超110个国家已实施
11月23日,银保监会一纸批复,正式宣告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不少储户听到消息很震惊,自己的认知被刷新:“原来银行还能破产。”
要不要把存在银行的钱取出来?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这里,了解一下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又名存款保障,正是为了应对特殊状况之下能够保障公众存款应运而生的产物。
这相当于银行买的商业保险,银行为投保人,储户为受益人。根据《存款保险条例》,投保机构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一旦银行发生影响偿付的重大风险,比如破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将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
根据条例,我国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这是一项在全球范围内都广泛使用的制度,到目前为止,全球有超过110个国家实施了存款保险制度。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整个金融业来说,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防范跟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对老百姓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让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更放心。
认准存款保险标识
那么,如何判断某家银行是否受存款保险保障?
记者了解到,存款保险标识启用是人民银行2020年重点部署工作之一。
根据要求,已参加存款保险的境内金融机构,11月28日起必须在各营业网点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该标识由人民银行统一设计,写有“存款保险”中英文字样,列明“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等内容。
市民看到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表明该机构已参加存款保险,储户的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
《国际金融报》记者实地走访沪上银行网点后发现,除了在大门口贴上绿色标识外,有的银行还在营业厅的显示屏上播放存款保险的具体说明解释,另外在ATM机上也滚动播放存款保险标识。
其实,我国存款保险机制已运行了5年,但不少储户仍没有十分了解,因此业内认为有必要以贴示这一醒目、实体的方式向公众普及。
“因为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了解到,他的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充分保障。标识实行以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这个营业网点的显著位置会展示这个标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表示。
此外,为了便于公众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将在网站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
理财产品不纳入
根据条例,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那超过限额以外的存款就直接“蒸发”了吗?
这是一种误解,五十万元以上的存款并不是没有安全保障,而是它不是由存款保险直接来进行偿付。
“一旦相应的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可以通过一些市场化的手段,比如说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让健康的银行来收购出现问题的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这样使存款人的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董希淼说。
那么,理财产品亏损也能享受存款保障吗?
关于这一问题,答案自然是“不能”。
从保障范围看,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范围。
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业内人士指出,将少数特定存款排除在存款保险保护范围之外,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这也是国际常见做法。(曹韵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