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银行理财产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_百度百科

成都农商银行是一家以服务农村和农民为主要目标的银行,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该银行推出了多种理财产品。首先,成都农商银行推出的定期存款是一种较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存款期限,从短期到长期都有相应的选择。定期存款的收益相对稳定,适合那些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其次,成都农商银行还推出了货币基金。货币基金是一种低风险、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适合那些追求较为稳定收益的客户。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买入或赎回货币基金,方便灵活。此外,成都农商银行还推出了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等投资类理财产品。股票基金适合那些对股票市场有一定了解并愿意承担一定风险的客户,而债券基金则适合那些追求相对稳定收益的客户。最后,成都农商银行还推出了一些特色的理财产品,如农民专属理财产品和农村发展基金等。这些产品旨在支...

成都农商银行理财产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1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2)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券商收益凭证或商业银行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累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一)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二)公司购买的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业务凭证。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