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据国家、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相关单位不得拒绝企业以保函、保险、担保方式代替各类保证金。建
落实“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7〕6号文件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现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第一部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六部分“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的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降成本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和“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奋斗目标、“坚持三个不能、做到三个带头、坚守五条底线”新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二、工作措施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部分:
(一)保持流动性合力充裕。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强化自律约束,杜绝恶意竞争和哄抬利率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标准的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金发放力度,定向降低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市人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二)降低融资中间环节成本。引导金融机构转变原来“等客上门”的老观念,主动降低小微金融服务门槛,积极主动“送贷上门”。在信贷审批上,努力减少企业贷款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积极开展银企对接,组织常态化金融顾问活动,推广利用“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推送至金融机构,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通过调整贷款还款期限、还款计划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两禁两限”要求,即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通过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返存、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开展减费让利。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严格控制收费水平,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借款人负担的,一律取消,对于个性化服务、定制化服务等,按照市场规则规范管理,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确保“七不准、四公开”严格执行到位。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规管理,严格遵守信贷、同业、理财、票据、信托等业务监管规定,提高产品和服务透明度,开展跨业、跨市场金融业务,要按照减少嵌套、缩短链条的原则,穿透监测资金流向,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信息,真实投向符合国家政策的实体经济领域。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风险管理,防止监管套利。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开展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业务,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及各项服务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淄博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市物价局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三)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淄博市财产顺位抵(质)押管理办法》、《关于提扩企业抵(质)押能力的意见》要求,大力开展顺位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提扩企业抵质押能力。充分发挥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和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循环贷、商票贷、“三板”贷等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发展。
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减少借款人对担保方式的依赖。研究开发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产品,丰富应收账款质押产品,围绕供应链融资开展创新;创新有利于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股权、收益权、知识产权、排污权、理财产品等权利质押贷款,促进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深化落实“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以打造小微金融专营机构、专业服务和专业产品为主线,做实专营机构,做好特色支行,做强产品服务,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的资源倾斜。主动适应小微金融需求多元化的变化趋势,积极转变自身角色,向企业提供涵盖银行、保险、投资、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延长服务区间。紧紧把握服务社区化、数据模型化的转型方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进小微金融服务批量化、集约化建设,尽快实现由传统资金中介向企业财务管理者、资源整合者、信息传递者的转变。顺应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应用的新趋势,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产品流程。灵活设置贷款期限,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便利小微企业的业务品种,丰富创新更加灵活的还款结息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项目发展,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并重,积极对确权颁证农户、土地流转大户进行调查走访和深入对接,合理开展价值评估、抵押登记等工作,畅通贷款渠道。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四)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对首发上市融资企业及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80万元奖励;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按企业融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挂牌融资补助:主要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补助,每家企业20万元,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县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改制中介费用补助:主要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的规模以上企业,在改制挂牌过程中,聘请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县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加强与省级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沟通和协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出资设立子基金,实施投资运作。鼓励我市市级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对种子期企业单项投资额度由不超过2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初创期企业单项投资额度由不超过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对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引导基金最高可将其应享有基金增值收益的25%让渡给其他社会出资人;对投资于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的,引导基金最高可将其应享有基金增值收益的50%让渡给其他社会出资人。
三是鼓励不同方向引导基金之间开展相互交叉投资,相互交叉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引导基金规模的50%,拓宽基金投资领域,丰富项目选择。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五)着重拓展债券融资。鼓励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绿色金融债、小微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实力,补充信贷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债务融资工作的意见》要求,灵活运用各类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推动我市企业进行直接融资。
积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为拓展债券融资能力奠定基础,加速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努力构建千亿级领军型企业、百亿级成长性企业和十亿级“专精特新”企业构成的骨干企业梯队。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行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六)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贯彻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加快推进业务开展。充分利用中、外资企业外债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借用境外资本,降低企业财务费用。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开办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人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部分:
(一)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对接与合作,提升保险增信对信贷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政银保”贷款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范围。推动“银税互动”的深化工作,扩大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银商互动”机制,搭建银行业与工商部门信息合作机制。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推广特色科技融资产品,结合科创型企业特点,在加大推广淄博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基础上,开发推广一批特色科技金融产品。
根据《淄博市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市财政对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出质获得融资的,实行财政贴息补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和保险费资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保险费2年的资助分别为80%、60%,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资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专利中介机构审核、评价资助费每家6000元;企业到期本息还清后按50%贴息资助,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质押专利发生的评估费给予50%资助。
牵头单位:淄博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二)多方筹资清偿拖欠工程款
1、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批准新项目开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核查建设单位有无拖欠工程款行为,查验工程建设单位近三年与之发生合同关系的施工总包单位工程款是否被拖欠(以施工总包单位出具的无拖欠证明为准)。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对拖欠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依法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三)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1、明确建筑业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存的保证金项目。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2、建设单位新建项目开工后,按《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再缴存保证金,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所涉及的专项资金,必须保证用于该工程。
3、所有新建项目施工单位(包括外地进淄施工企业)在合同备案前,均按合同造价的基准比例分别在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缴存单位自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签订托管协议,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指定银行出具冻结通知单。施工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淄博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行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按照信用等级标准进行缴存:
(1)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以上施工企业,承揽新工程不缴存保证金。
(2)信用等级A级施工企业,承揽新项目按合同造价1%额度缴存保证金。
(3)信用等级B级施工企业,承揽新项目按合同造价1.5%额度缴存保证金。
(4)信用等级C级施工企业,承揽新项目按合同造价2%额度缴存保证金。
(5)外地企业在淄博承揽的第一个工程按A级标准缴存,后续项目按在我市所取得的信用等级标准进行管理。
(6)施工企业缴存保证金实行单个项目缴存金额200万元封顶制度,以200万元为限,超出部分无需缴存。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三方(主管部门、银行、缴存单位)达成一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经工程所在地清欠管理机构查实确不存在拖欠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可申请本息返还。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管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解控通知单,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控手续。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四)积极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
充分运用担保圈风险监测与分析系统加强对担保圈风险的监测,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开展担保圈贷款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对重点担保圈实施名单制管理,因圈施策,灵活采取控制或压降担保总量、开展融资企业担保能力再评估、对新增融资合理优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置换等措施有效降低担保圈整体风险水平和杠杆水平。进一步发挥银行同业自律机制作用,指导各债权银行进一步科学规划债委会工作,提高债委会工作的规范性、议事质量和运行效率,通过行业协作强化对企业授信和担保风险的联合管控。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担保圈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大局意识、协同意识、服从债委会的统一安排,推动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地做好担保圈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
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按照“一企一策”、“多措并举”的原则,通过转贷续贷、打包转让、贷款核销等措施,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
牵头单位:淄博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找准工作抓手,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完善统计报告机制。及时分解任务目标,定期统计调度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分析、及时解决,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加强舆论宣传。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实施细则,提高政策受众面和知晓率,做好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同学你好,我是韩龙飞,欢迎来到财菲学院。
一般我们常见的生钱资产有房产、货币资产、债券资产、股票资产和企业资产,我将为你一一介绍。
房产:房产肯定不用我多说了,前些年很多人都因为买了一套房子,很快就身家百万,迈入了中产。那时候抓住机遇的人,到处借钱、贷款、刷信用卡买了好几套房,很快进入到身家千万的富人阶级行列。
我们买房产可以等它增值,可以租给别人收取租金,都是我们可以获得房产被动收入的方式。现在由于国家死死咬住“房住不炒”政策,再希望通过房产来实现财富暴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果有的同学很有钱,需要买一套房来住,又不会让自己陷入过多负债,是可以买的。但是对于没有那么多钱又想要实现财务自由的同学肯定是不适合买了,如果贷款买房,房子就会变成我们的负债资产,我们将很多年都难以实现财务自由,只能沦为房奴。
货币资产:一般指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通俗的说主要是银行和商业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比如商业机构A因为短期的资金周转需求,把自己的应收账款票据抵押给银行从银行那里提前获取这笔资金,它需要付出一点利息,而银行可以把多个类似的这笔交易打包成一个理财产品,我们可以买这个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这就是常见的货币资产。
货币资产对于一般人常见的就是余额宝、零钱宝之类的理财产品。货币资产的收益是非常稳定安全的,风险性很低。我们知道风险与收益是相对的,风险高收益也就会高,风险低收益也就会低。所以货币资产的年收益率也很低,一般在2%左右,所以也是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的。
债券资产:通俗的讲就是借给别人一笔钱,打一个借条,然后可以获得约定的利息,这个借条就是债券,只是现在的债券都是电子化的了,可以在资本市场流通交易,并且它的收益随着市场有一定的波动。
债券分为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的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获得相应的利息。
国家债券又称为国债,是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债券,简单讲就是国家缺钱用了,发行一笔债券让大家来买,然后给大家相应的利息,国债极其安全,但是收益比较低。企业债券又称为企业债,是上市国企发行的债券,也很安全,收益比国债高一些。公司债券又称为公司债,是一般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风险比国债和企业债高一些,收益也高一些。一般债券的年收益率在4%-8%,我们配置债券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冲通货膨胀。
股票资产:股票是上市公司因为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钱,在资本市场融资发行的股份,大家可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来获得相应的收益。股票对很多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我们经常听到身边有人买股票赚了很多钱,也经常听说身边有人买股票亏了很多钱,甚至有倾家荡产跳楼的。所以股票投资给很多人的印象就像赌博一样,都是在投机,既可以让人一夜暴富,又可以让人一夜贫穷。
股票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波动性很大,投资难度很高,年收益率超过100%是很正常的,年收益率接近-100%也是有可能的。另外,股票有暴雷的可能,就是上市公司造假被勒令退市了,这样投资人就可能会血本无归。所以,一般人不建议直接投资股票。
企业资产:就是我们通过自己创办企业,或者向某个企业投资,占有这个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企业盈利产生利润了,我们可以获得分红。投资企业也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创办成功产生大量利润了,我们赚的钱就有很多,如果企业倒闭或者亏损了,我们也会亏损。目前看,创业企业成功率不到3%,也就是说在中国有100家创业公司,可能只有不到3家公司可以活下来。所以,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讲创业或者投资企业也是要慎重考虑的。
另外还有一些我们一般人不常见的生钱资产,比如说期货、黄金、原油、数字货币,因为它们不是适合我们大众投资的资产,我们通常又称之为另类资产。期货、黄金、原油通常都是由专门的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投资的,门槛很高,风险非常大。
如果哪天你收到了有人给你打电话跟你推荐跟们投资这些,十有八九都是骗子,因为这些都是专业的投资者投资的,交易所是不会随便打电话找我们投资的。数字货币,目前比较出名的是比特币和以太坊,数字货币一般门槛不是高,但是风险性很大,如果我们资产很多比如500万,又抱着一个亏完也不心疼的心态,可以配置一点点建议不超过5%,如果你想要实现财务自由,有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被动收入,我不建议你买数字货币,另外,市面上有很多打着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幌子进行金融诈骗,就算我们要买数字货币也一定要谨慎小心。
同学们听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完了,购买房产门槛太高,现在又不利于增值,货币资产跑不过通货膨胀,债券资产收益有限,股票资产和企业资产风险都太高,我们个人一般都不太适合投资,其他的另类资产不是适合我们大众投资的,那怎么办?实现财务自由太难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做理财投资,都不一定非要我们亲自去做的,我们可以凭借一些理财工具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人来做,我们只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财常识,对自己做的事情清楚,管控好风险就行了。
下一讲,我将帮你认识一种常见的理财工具,以便我们能够轻松理财投资,轻松跑赢通货膨胀,实现财务自由。
在这一讲的结尾给你布置一个作业:结合你的生活实际,思考一下你对生钱资产的理解。
本报记者慈玉鹏张荣旺北京报道
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源,存量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近日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称,在资管新规确立主动化、净值化的监管导向下,银行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整体符合预期。截至2021年底,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已由资管新规发布时的4万亿元压降至零,净值化产品存续余额占比超九成。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2022年初,银行理财产品量价齐跌,部分权益配置比例高的理财产品出现亏损,目前每个理财产品单独建账、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开始接受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运作模式和收益风险同源,理财客户需根据自己的收益需要、风险承受能力、资金的流行性安排、家庭资产配置、产品风险等级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一味追求最高收益率银行理财产品的时代已成为过去。
净值化理财时代开启
《报告》显示,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26.96万亿元,占比92.97%,较资管新规发布前增加23.89万亿元;同业理财降至541亿元,较资管新规发布前下降97.52%;绝大部分银行如期完成理财存量整改计划,为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据统计,目前共有29家理财公司已获批筹建,包括国有6大行、11家股份行、7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的旗下子公司以及4家合资理财公司。从理财公司获批筹建的时间分布来看,2018年获批筹建2家,2019年获批筹建15家,2020年获批筹建7家,2021年获批筹建5家。
截至2021年末,理财公司产品全部为净值型产品,存续规模1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7.76%。其中,理财公司自主发行产品占比达到58.51%,较2020年同期增加19.2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在资管行业打破刚兑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以其长期稳健的资金供给渠道、丰富多元的产品创新设计等优势,实现较为平稳的产品收益,推动银行理财投资者数量再创新高。截至2021年底,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达8130万个,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95.31%,其中个人投资者仍占绝对主力,数量占比高达99.23%。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理财产品已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3.61万亿元,其中2021年创造收益近1万亿元。
中金公司研报显示,在低利率以及非标严监管时代,银行理财过去10年所依赖的资产红利已逐步退去。在中高风险资产占比逐步提升、中国权益市场有效性较低的背景下,预计权益资产将迎来时代红利,助推中高风险资管产品规模的快速增长(类似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期)。权益类资产不仅能够解决资产荒的问题,同时也可帮助增厚“固收+”产品收益、对接中高风险偏好客户需求等,帮助理财规模实现可持续增长。头部理财机构如宁银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招银理财等正在加速布局权益资产投资。
下转 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