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印发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_相关_组织_热带雨林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总则、组织管理、保护措施、活化利用、社会公众参与、附则等六章共28条。该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于2022年4月正式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为提升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满足世界遗产的标准和要求,我省特研究制定该办法。

在组织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和文化、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族事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相关职责。鼓励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所在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提出编制《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相关要求。

在保护措施方面,《办法》提出建立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定期调查、日常监测制度;提出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强调依法保护遗产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对于破损灭失的遗产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开展修复修缮;强调相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报审;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保护措施;强调对黎族传统聚落的整体空间格局的保护,保持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活化利用方面,《办法》提出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黎族传统聚落文物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提出促进黎族传统聚落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相关教学活动;鼓励开展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展演、文艺创作等;鼓励与科技融合,强化数字化保护利用。

在社会公众参与方面,《办法》明确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海南黎族传统聚落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促进遗产保护共治、成果共享;建立与海南黎族传统聚落保护区域内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提供场所和服务、技术支持等各种方式参与海南省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海南省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的遗产价值研究、发掘和阐释等。

原标题:《海南省黎族传统聚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印发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