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出台“环保禁令”护三峡库区_王翔_万州区_司法

13年来,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翔的足迹遍及渝东北“三区六县”的山山水水,先后办结环资案件1700余件,无一改判。近日,他进入2024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提名人选名单。

2011年12月,万州区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三峡库区的万州、忠县等9个区县的环境资源案件。王翔主动请缨,成为重庆首批环保法官之一。

环境资源审判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办案的同时,王翔勤于思考。“有些时候,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污染一步步扩大,等到案件审理结束才能采取司法措施。”那时,他就在不断“设想”:能否创新一种司法保护举措?

在各方支持下,王翔推动出台了《关于在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并在一起环境保护案中依法对某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发出了重庆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其排污。

截至目前,万州区法院已经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51份,及时阻断了多起环境污染行为,也为环境司法领域行为保全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万州区大周镇长江沿岸,有一大片种在消落带的中山杉。这片“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也源于王翔的“设想”。

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系统高度敏感、脆弱,普通植物难以存活,这对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在日常审判中,王翔发现,被告人自行补植复绿的效果不佳,存在成活率低、成本高、监管难等问题。为此,他创新提出建设生态司法保护示范林、实施异地集中修复的路子。

“后来,我和万州区林科所联系时又了解到,他们正在试验种植中山杉。”王翔说,“这种树耐水湿、耐盐碱,在水下完全浸没5个月后还可以存活。”

“能不能把示范林建设和消落带治理结合起来,建一片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呢?”为了实现这一设想,王翔多方奔走,积极推动。

从2016年底开始,万州区法院携手相关部门,在大周镇长江沿岸4公里消落带打造示范林,现已种植3万余株中山杉,形成了250余亩的“水中森林”。它们在保护消落带的同时,也成为三峡库区一片美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