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北京等27个省级行政区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_指导_生育_价格

10月30日,国家医保局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等27个省级行政区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他省份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截至10月30日,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山东、上海、浙江、江西、青海、吉林、江苏、河北、安徽、海南、福建、河南、陕西、西藏、湖北、山西、湖南、广东、云南、宁夏、四川、重庆共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他省份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为了规范行业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推动规范、高效开展相关医疗服务项目,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本五花八门的辅助生殖类项目分类整合为12项,如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指导各省份对照立项指南整合辅助生殖类项目,其中绝大多数省份已将定价方式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后,费用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此外,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指导价有不同的规定。价格的透明化和流程的规范化,让患者对费用有了清晰预期,顾虑明显减轻。

国家医保局表示,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是医疗保险制度“互助共济”原则的体现,政策的制定要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各地区也要求,属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国家医保局的重点工作之一。2024年,国家医保局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有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0项,同时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项目单独立项,更好适应生育观念转变,促进生育服务提升优化,满足生育服务多元化需求。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