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规范结构性存款:杜绝假结构 设24小时冷静期(银保监会通报第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 涉信用卡业务投诉居首)
南都讯 “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引发众多乱象,在多次整治后,结构性存款再度迎来监管规范。
刚刚,银保监会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Q:结构性存款是什么?
自从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后,银行打破刚性兑付,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逐渐被叫停,“接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便成了投资者的新宠。
所谓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可以简单理解为:结构性存款=基础存款+金融衍生品,把原本确定的存款收益变成了不确定的收益。
看上去很美,但是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Q:结构性存款存在什么风险问题?为何要规范?
20世纪90年代末,在我国存款利率大幅走低、银行吸储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外资银行于2002年发行了首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此后,中资银行也相继推出此类产品。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2018年以来,受银行存款竞争压力不断加大、“资管新规”禁止发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因素影响,我国结构性存款快速增长,同时出现了产品运作管理不规范、误导销售、违规展业等问题。
而到了2019年初,结构性存款收益与票据贴现利率出现倒挂,部分企业以票据贴现资金购买高收益率结构性存款,使结构性存款成为套利工具,进一步助推了结构性存款的快速增长,相关问题和风险受到各方面高度关注。
Q:对于产品规范,《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结构性存款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资产管理属性存在本质差异。国际上,结构性存款和资管产品分属于不同的监管框架,境外监管当局均分别针对两者出台专门的监管规定。
其中,《通知》要求,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应当具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同时,相关衍生交易敞口应纳入全行衍生产品业务管理框架,严格执行业务授权、人员管理、交易平盘、限额管理、应急计划和压力测试等风险管控措施,杜绝“假结构”设计。
Q:对于产品销售,《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1、单一投资者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结构性存款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将结构性存款作为其他存款进行误导销售,避免投资者产生混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方式标识最大风险或损失,确保投资者了解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性质和潜在风险,自主进行投资决策。
3、销售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质、产品结构、挂钩资产、估值方法、假设情景分析以及压力测试下收益波动情形等;
4、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并载明投资者在投资冷静期内的权利。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投资者改变决定,商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投资冷静期自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起算;
Q:《通知》什么时候落地?有安排过渡期吗?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确保平稳过渡,同时采取设置过渡期和“新老划断”的政策安排。
过渡期为本通知施行之日起12个月。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可以继续发行原有的结构性存款(老产品),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对于过渡期结束前已经发行的老产品,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整改,到期或兑付后结清。
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对于由于特殊原因在过渡期结束后仍难以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商业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吴梦姗 田姣
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5097件,环比增长26.5%。其中,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48406件,环比增长43.5%,占投诉总量的56.9%。
涉信用卡业务投诉环比增长43.5%
《通报》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48406件,环比增长43.5%,占投诉总量的56.9%。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14628件,环比增长82.0%,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53.6%;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30870件,环比增长29.1%,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82.4%;在涉及外资法人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343件,环比增长21.6%,占外资法人银行投诉总量的76.7%。
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三名。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东亚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外资法人银行前三名。
涉理财类业务投诉环比减少59.1%
《通报》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4337件,环比减少59.1%,占投诉总量的5.1%。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2134件,环比减少75.8%,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7.8%;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1762件,环比增长33.5%,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4.7%。
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三名。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的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杜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