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引得金融活水来_北京市_专业银行_业务

1981年,人民银行市分行东城区办事处职工正在练习珠算基本功。 王宝琴摄

上世纪80年代初,四大国有银行北京市分行恢复成立。图为建设银行东四支行青年拨款员房克礼和预算审核员赵玉玺在审核某工程处的建设预算。 叶用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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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中国国际金融展。 阎彤摄

2007年,股民在北京一家证券交易所营业部中查看行情。 罗伟摄

2021年,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资本市场平台。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从改革开放后四大国有银行北京市分行恢复成立以来,北京从无到有建设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建成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创新设立全国首个省市级金融工作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984年5月10日,《北京日报》1版

1987年1月3日,《北京日报》1版

银政分家创建金融市场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体系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转的资金调拨系统和会计系统,这种单一国家银行体制有利于经济稳定和城市工业化进程。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金融机构单一、政企不分家、没有金融市场等弊端,已不能满足改革开放后新经济形势的需求。

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1979年3月到1984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恢复成立,分别服务于“三农”、外贸、基建和工商业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自此,中国“大一统”的金融格局被打破,中国银行业朝着分工明确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1979年5月1日,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恢复成立,随后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北京市分行也相继恢复。1984年5月,市人民银行正式成为本市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政府机构,负责集中管理和调节全市信贷资金和货币发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当年新成立的工商银行市分行承办原由人民银行市分行办理的工商信贷、结算和储蓄业务,成为市局一级的经济实体。(1984年5月10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银行系统实行机构体制改革》)

上世纪80年代,全市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商品流通渠道扩大,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幅度增加。而国营银行网点太少,难以满足集体企业和个体户日常的转账、结算等需求。1986年,城市信用社这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金融组织在京城诞生了。本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是东城区沙滩城市信用合作社,该信用社最受欢迎的一项业务是临时存款。从新疆来京采购衣料的个体户买买提,担心随身携带大额现金不安全,就来到沙滩信用社办理了存款期限只有5天的临时存款。像买买提这样的“过路财神”,沙滩信用社平均每天要接待150户。作为国营银行的重要补充,业务灵活的城市信用社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不到一年时间,京城的城市信用社就发展到10家,存款余额共20841万元,贷款余额8322万元。(1987年8月8日《北京日报》1版,《京城已有十家“民间银行”》)

这一时期,北京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办了促进资金融通、调剂余缺的有形金融市场。1987年元旦刚过,本市第一家金融市场在崇文门外磁器口大街134号红桥副食商场二楼开业了。过去,银行之间要想拆借资金只能靠调拨,虽然也算是借,但利率是固定的。有了这个金融市场之后,银行之间拆借资金的利率可以根据资金的供求状况随行就市,公“买”公“卖”,银行有点企业的味道了。开业4个月,该金融市场已向本市和其它兄弟省市的金融机构拆出167笔业务,成交额达114.6亿元,促进了资金的流动,发挥了市场优化资金配置的作用。(1987年5月19日《北京日报》1版,《金融市场开业四个月成交百余亿元》)

1992年9月9日,《北京日报》1版

1993年6月27日,《北京日报》8版

资本市场从无到有购销两旺

从1986年到1993年,随着全国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北京市的资本市场也蓬勃发展起来。在“大力发展一级市场,积极培育二级市场”的思路指引下,全市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本市已有不少企业以股票和债券的形式向内部职工或社会筹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刚开业不久的金融市场受工商银行信托部委托,代卖全国第一家正式注册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针对这种情况,1986年11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企业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股票和债券的申请、发行、信息披露、股息红利分配等事宜进行了规范。

此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天桥百货商场改为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向社会发行了第一期股票共300万元。他们用筹到的钱建起了4个联营商店,实现了最初的打算。北京市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前仅有900万元的银行贷款,经过入股集资后,资本达到3800万元。用这笔钱,他们建起了4个分厂,引进了先进设备,开发了25种变型车。(1986年12月12日《北京日报》1版,《“闲”钱开始“忙”起来》)

1987年至1991年,市人民银行批准了本市470多家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近9亿元。到1992年,全市已建有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及代办点140余家。当年9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报价系统正式联网,开始代理委托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和债券。这回北京股民不用再专程跑到上海去炒股了,不少市民的炒股热情被激发出来,证券市场呈现购销两旺的繁荣景象。(1993年6月27日《北京日报》8版,《北京股民初探股海》)据北京市证券业协会1994年5月公布的数据,当时北京的股民数量达到11万人。

到1993年末,全市证券交易额达到151.7亿元,比1992年增长61.2%,其中股票交易额64.2亿元,增长15.5倍。(1994年3月27日《北京日报》2版,《北京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21年,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实体经济注入了资金,也为投资者创造了投资渠道,增加了居民财产性收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004年7月26日,《北京日报》1版

2008年1月25日,《北京日报》2版

金融业成为首都支柱产业

1994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已经确立、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形势下,我国先后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过程中,业务分账是重要一步。市人民银行会同农行北京分行和工行北京分行解决具体问题,按时完成了有关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划转工作,使本市专业银行从原有政策性业务中摆脱出来。(1994年12月8日《北京日报》2版,《本市金融形成新格局》)

为规范商业银行的发展,国家于1995年展开组建城市合作银行试点,北京是五个试点城市之一。1996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全市90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建而成的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挂牌营业,注册资金15亿元。(1996年1月9日《北京日报》1版,《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成立》)2004年,该行更名为北京银行,并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2004年2月,由原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重组合并设立的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探索风险资本退出通道,加快首都资本市场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北交所采用市场化机制买卖国有资产,买家在一个开放的、法治化的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让市场为企业产权定价,有效促进了国有产权在交易过程中实现价值最大化。(2004年7月26日《北京日报》1版,《北交所:让国资产权在阳光下流转》)

从1995年到2007年,北京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建立,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街、中央商务区(CBD)、中关村西区三大城市功能区与首都金融业良性互动,打造出和谐共生的金融生态环境。(2006年8月15日《北京日报》1版,《上半年本市金融业税收达681.7亿元》)

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法人金融业机构597家,全市金融资产达到34.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市总资产的70%以上。北京金融业创下法人金融机构数量、金融资产总量、金融对经济的拉动系数、单一行业对国税贡献率四项全国第一。金融业成为首都的支柱产业和推动首都发展的重要生力军。(2008年1月25日《北京日报》2版,《北京金融业实现全国四个第一》)

2009年3月31日,《北京日报》1版

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日报》3版

监管创新全国首设金融局

由于金融自带风险基因,在高速发展时必然会积累风险,所以切实强化金融监管的改革和创新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08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其中针对金融监管提出了5项机制,分别是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2008年6月2日《北京日报》3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

2009年3月30日,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将金融办升级为金融工作局,改变了以往地方金融办不在政府序列的状况,设置了全国第一个省市级金融工作局。从“办”到“局”,一字之差,体现了该部门从以综合协调服务为主要职能转变为以金融监管为主要职能。升格后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除负责统筹北京市金融产业建设发展外,还增加了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7+4”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市金融局的设立强化了地方金融监管,提高了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力度。(2009年3月31日《北京日报》1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挂牌》)

2013年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在京落地,为北京和全国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当年10月,为适应资本市场监管新形势需要,中国证监会正式授予包括北京证监局在内的各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自此,北京证监局的执法工作就涵盖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各个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执法链条。北京证监局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的审理和听证程序,制定了《行政处罚审理工作规则(试行)》和《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试行)》,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日报》3版,《北京证监局被授予行政处罚权》)

2018年,市政府编制了《北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突出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了金融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预警响应的内容。2019年,市金融监管机构又推出了针对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企业的“监管沙盒”这一监管创新模式。通过持续不断地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本市的金融风险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如今的北京,金融资产总量超过200万亿元,约占全国的一半。

本版文字:张品秋

资料来源:京报集团图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