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_市检察院_综合_涪陵区

10月30日,市检察院举办“渝检先锋·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及“渝检先锋·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评选活动,15名参评检察官依次上台,围绕各自在长江生态保护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创新举措,进行了精彩纷呈的展示,内容涵盖了从打击环境犯罪、保护水资源到推动生态修复等多个方面,充分展现了长江生态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使命担当。

“开展长江生态检察工作,诉讼不是最终目的,我们不仅要让‘破坏者’愿意修复,更要让他能够修复!”来自市检察院二分院的邓夏,讲述了近年来她参与办理的多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心路历程。

李姣是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在7年间共办理各类长江流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361件,其中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12件,个人获评市级以上荣誉5项。“长江生态检察官,就要实干担当、就要履职尽责、就要守正创新……”她感慨地说。

“我是一棵脐橙树,一棵平凡又不凡的脐橙树……”来自脐橙之乡的奉节县检察院龙思思通过一棵脐橙树的自述,展开了一段治理污水排放的办案故事,真切展现了长江生态检察官为生态“发声”。

“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其唯一的生活来源是种植蔬菜换取生活费。当她种植蔬菜被鸟类无端偷吃时,她无奈只能支起防护网……”渝北区检察院的李欢用一件貌似“普通”的案件,把大家的思绪带到了法律与人性的交织之处。

经过近2个小时的激烈角逐,涪陵区检察院的李姣等10名检察官获评“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市检察院一分院团队等5支团队获评“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活动期间,市检察院还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推深做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提升“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品牌的辨识度、影响力。

获奖名单>>>

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名单

(10人)

李姣(涪陵区检察院)

邓夏(市检察院二分院)

余友前(市检察院一分院)

梁琴(市检察院五分院)

杨熹(渝北区检察院)

徐文婧(九龙坡区检察院)

黎琳(市检察院一分院)

姜明刚(北碚区检察院)

李欢(渝北区检察院)

张骏(忠县检察院)

优秀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名单

(5个)

一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

五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

渝北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

涪陵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

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

全市检察机关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1.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诉游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综合履职案

2.忠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消落区违法建设综合履职案

3.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奉节县人民检察院诉重庆某矿产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脱硫石膏处置不当民事公益诉讼案

4.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综合履职案

5.合川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嘉陵江沿岸违法倾倒工业固废综合履职案

6.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诉吴某某等八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综合履职案

7.涪陵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矿产资源综合履职案

8.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诉徐某等破坏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综合履职案

9.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诉重庆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综合履职案

10.綦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赵某某等人非法狩猎综合履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