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专项整治查处干部2人,追回代持资金10.6万元_补助_问题_集体

“我不该将集体资金挪作他用,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该村1组原组长徐某某在大会上作检讨,相关村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以案说德纪法责,警示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规范行使权力。

徐某某因挪用代持的集体生态效益补偿金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款共四万余元,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代持人员多为村民小组长,纪法知识欠缺,认为只要在银行卡上没使用或是先救急用一下事后再补回集体账户就不违规违纪。”璧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部分镇街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直补等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村组干部代领后未及时入集体账或发放给受益对象等问题,挪用、侵占等风险较大。

今年4月,璧山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督促区林业局将村组干部代持资金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印发《璧山区退耕还林补助和公益林直补专项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并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全区15个镇街分片督导,推动全面清理代持资金。

为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与各镇街纪工委“室组地”联动,整合监督力量,紧盯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直补等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兑付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区林业局和各镇街问题整治主体责任,督促及时追回代持的补助资金;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以权谋私、违规发放、挤占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形成震慑。

在区纪委监委推动下,区林业局紧盯重点环节,会同各镇街采取申报前提醒、上卡后提醒以及镇街核查比对、区级部门核查比对“双提醒、双核查”方式,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补助和公益林直补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公示公开、账户审核、投诉举报、资料归档等制度机制,形成资金从申报到发放的制度链条。

“我们每季度群众院坝会现场公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申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部发放到位。”三合镇二郎村党支部书记介绍,经过专项整治,村组干部代持资金全部发放给退耕户或退回集体账户。

据统计,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区查处挪用、侵占代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公益林直补资金的村组干部2人,追回代持资金205笔共10.6万元,核查各镇街补助资金31808笔共816.19万元,确保补助到户、惠及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