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制造型企业绿色企业评价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_相关_单位_排放
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11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武汉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牵头起草了《绿色企业评价指南-制造型企业(征求意见稿)》和《绿色项目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据介绍,绿色企业评价采用评分制,总分110分,包括基础分100分和附加项10分。本评价指南将绿色企业的绿色水平按评价分值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绿色企业、四星级绿色企业和三星级绿色企业。80分(含)以上为五星级绿色企业;70(含)-80分为四星级绿色企业;60(含)-70分为三星级绿色企业。
具体得分标准包括:企业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为了优化用能结构,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可得6分;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环境噪声排放有一项低于排放限值20%(含以上)的,得6分;企业根据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构建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得3分;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认证,得10分。
此外,绿色项目评价也采用评分制,总分100分。绿色项目的绿色水平按评价分值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绿色项目、四星级绿色项目和三星级绿色项目。其中,符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国家绿色政策得10分;项目生命周期内依据项目实施成果申报的绿色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证书等技术成果。绿色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证书等不少于3项,得8分;项目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含)80%,得8分;项目实施后的碳排放强度达到武汉市或者相关行业、国家发布的先进值,得10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2〕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征求意见稿面向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广泛征求修改意见。请各单位、个人提出需要修改的意见建议,把相关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于2024年11月7日前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7038755@qq.com。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