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秀”成了“骗人秀” 刷单控评破坏市场秩序_消费者_平台_网络
韩雪
“买家秀”往往是网购时吸引消费者的一大利器,然而,这些看似有图有评论的“买家秀”背后却可能隐藏着陷阱。一些不良商家靠网络水军刷单注水,将“买家秀”变为“骗人秀”,甚至催生出专门从事“买家秀”生意的犯罪产业链。近日,一个刷单控评引流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被台州公安网安部门打掉,查实涉案资金总流入超47.9亿元。
购物平台设置“买家秀”的初衷是为了构建真实的交易反馈机制,促进网购良性循环。但据媒体报道,一些不法分子开发出专门的App平台,为电商提供有偿的虚假流量和好评服务,将虚假“买家秀”产业化、规模化。网络水军在完成虚假下单、好评后获得报酬,平台则从中抽取佣金。有的网络刷手甚至不需要实际收到商品,只需拍下订单并粘贴事先准备好的图片和评论,即可生成“买家秀”。于是,网店收评价、刷手得奖品、刷单App抽佣金,捏造的虚假销量,催生出一条专门从事“买家秀”生意的黑色产业链。
炮制虚假的“买家秀”,不仅误导消费者,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触犯到法律底线。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公平、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伪造“买家秀”、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些规定。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网络水军”控评刷单,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在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标准时,则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让“买家秀”回归真实,还电商消费领域一片净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监管部门应通过严密的监管和惩罚性措施,细化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刷单、刷好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电商平台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严格审核,提升检测监测的技术水平,识别异常情形,并予以提醒、删除、清理、处罚。同时,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店铺评价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现在正值双十一促销,消费者在挑选心仪商品时,不要轻信溢美之词,可通过查看商家的信誉等级、历史交易记录等来判断真实性。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及时向网购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必要时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