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南康区新增确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公示名单_工作_民政部门_服务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民规字〔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经救助对象申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入住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审核,现将2024年10月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编辑:蓝丽华

一审一校:肖婷

二审二校:黄震宇

三审三校:姚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