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2.0版“双录”新规发布 进一步强化问责
从2013年银行理财“双录”概念被提出,到2016年“双录”原则性指导意见出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环节已越来越规范,但诸如销售误导、“飞单”等事件依然不时出现。对此,8月23日,银监会发布2.0版“双录”新规,进一步细致及深化监管要求。其中,新规明确,除代销国债和实物贵金属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理财或代销其他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再提新要求
所谓“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时,需要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需要在销售专区进行。
在此次发布的全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文件中,首次对专区“双录”管理做出比较系统性的规范,并在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进一步明确了适用的产品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除此之外的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其次,《规定》对自助购买做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中对产品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同时还应提示消费者,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机构设计统一的服务话术标准。话术中至少应包括产品类型、发行机构、风险等级、收益类型、产品匹配度等内容,真实、全面反映产品的性质和特征,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产品。
新规防范飞单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理财及代理销售业务发展较快,部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了误导销售、私自销售产品等问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指出,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和产品的界限愈加模糊,这也干扰了投资者的辨识。
一线银行员工利用银行渠道做私单已不是个例。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员工在“跨界”销售产品中获得的提成远远高于银行自有理财产品的提成。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代销信托和保险产品给理财经理的提成最高,有的能达到千分之三或千分之五,一般由发行公司来支付;而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最低,不少在万分之一点五上下,二者之间最高相差达10倍。
“双录”成为近年来被推行的一个防飞单的重要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双录”方式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能够实现在公平的前提下“买者自负”,而买者自负的前提条件是卖者尽责。此外,“双录”还实现了理财及代销的销售环节监管无真空,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任西明也认为,从银行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形成了统一的销售与操作流程,规范的营销话术,有利于防范误导销售,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可以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发行主体、收益水平、风险属性等内容,准确识别所购买的是银行自行发行的还是代销产品,是保本型还是非保本型,是有固定收益的还是没有固定收益的,从而真正做到信息对称、自主选择、风险自负。
进一步强化问责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3年4月,银监会就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所有销售柜台均应配备录音系统,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关键交易信息及风险的提示,以及客户对上述提示确认的过程;2016年5月,银监会在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中提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是要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这是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销售“双录”首次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截至2016年底,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基本上完成了销售专区“双录”的建设工作。
“但同时,销售专区‘双录’工作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银监会有关部分负责人说道。据了解,一些客户经理一开始或多或少嫌“双录”繁琐,还有些大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更不愿意留下语音影像资料。更有甚者,部分网点的“双录”工作是走形式的。因此,银监会制定了新的《规定》,进一步细致及深化监管要求。
此外,为确保《规定》更有效地推行,银监会还提出,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评估检查以及强化问责,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内控合规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信息科技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并有效实施能够涵盖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工作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产品、投诉多发营业场所的检查力度和频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内外部审计检查结果及消费者有效投诉举报等情况纳入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并适当提高考核权重”等。
据了解,《规定》将自2017年10月20日起施行,留出了两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文 张彬/制表
监管规范银行理财销售政策一览
2013年4月
要求银行在销售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时须录音录像
2014年4月
明确理财业务监管机制,强化理财业务非现场监管,加强现场检查
2015年4月
明确商业银行不得对代销产品提供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担保等
2016年3月
时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准备年底前在全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全面推开“双录”机制
2016年5月
细化“商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充分揭示代销产品风险”等要求
2016年8月
对规定适用的产品范围、服务话术标准等做出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