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_泉人社_条件_社会
(来源:惠安人社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
技能大师工作室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人才〔2023〕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20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在泉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符合条件的领办人、保障运行条件和立项项目,可申报设立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参照《管理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工作室所依托单位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领办人简介、业绩、工作室工作制度、目标与计划等);
2.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3.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信息表(附件2);
4.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5.工作室领办人及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6.工作室领办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的国家专利、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7.工作室各项配套制度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情况说明或照片。
8.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3份;材料1-7统一使用 A4 纸整理、装订成册;材料8单独打印。
三、
评审程序
1.根据文件申报条件,择优向泉州市人社局推荐申报。
2.泉州市人社局对候选单位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拟设立的市级工作室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经研究审定评审结果后,确定入选名单。
四、
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对象请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17:30),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保障股(一式3份)。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须同步发送至邮箱huianjypx@163.com。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 小林
地址: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3楼311室
电子邮箱:huianjypx@163.com
附件:
1.《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信息表》
3.《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4号)
5.《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