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金融投资避坑指南,请你收下!(这家机构获批筹建 全国性银行理财公司“玩家”聚齐)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等金融投资方式日益深入人们生活,为大家实现资产增值提供了更多渠道与更便利的形式。近年来,市场上类似“保本”理财、“套娃”理财……这样的投资产品层出不穷;此外,上市公司股份隐名代持、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资深老师”喊单带单等投资行为也引发了诸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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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名目繁多的金融投资产品靠谱吗?哪些投资行为会让投资人面临较大的风险呢?上海金融法院的法官为大家揭示十类典型金融投资风险的法律逻辑和应对方法。 01 投资产品合同中的“保本保收益”承诺有效吗? 情景1:刚兑无效风险 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市场上一些金融投资产品的管理方往往会向投资者承诺产品“保本保收益”,如果产品在约定日期发生无法支付收益和本金的情况,相关损失由管理方弥补,或按照预期收益溢价回购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听上去非常诱人。 购买这类金融产品是否如管理方所说的旱涝保收呢? 法官说法 如果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与受益人(投资产品购买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含有其他类型刚兑条款的合同,此类条款无效。受益人有权请求受托人对其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需引起注意的是,该类条款往往不在资管合同中明确约定,而是以“抽屉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约定。 风险揭示 金融机构作为资管产品管理人提供的各类保本保收益承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主体,即使不属于金融机构,其保本保收益承诺一般也认定无效。 02 投资者购买的私募基金“背靠大树”,一旦发生情况找谁索赔? 情景2:主体混淆风险 某资管公司成立一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该资管公司的实控人进行推广销售。在实控人具备较强实力的背书下,投资者周某因信赖实控人的资信和实力,认购了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控人直接向周某出具《资金到账确认函》及相关服务承诺。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因目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恶意挪用基金资产,导致周某遭受投资损失。 周某能直接要求实控人赔偿自己的投资损失吗? 法官说法 虽然《私募基金合同》是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周某签署,但结合实控人出具的《资金到账确认函》、案涉私募私募基金销售服务情况、实控关系等相关事实,该管理人与实控人之间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代销关系,故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与其实控人需连带向投资者赔偿。 风险揭示 某些投资产品会以实力强、知名度高的关联方作为宣传主体,但在实际签约时,关联方下属公司往往才是产品合同上所载明的产品管理人。如果管理人的经营能力不足,赔偿能力又有限,那么当投资者发生损失时,因其与关联方之间缺乏明确的合同关系,往往难以得到实际赔偿。 03 买入最高等级债券的基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情景3:中途接盘风险 投资者潘某投资了某支债券型基金,该基金的“投资限制”条款注明其投资的信用债评级应不低于AA(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后来因市场变化,该基金持有的两支债券评级从AAA下调到BBB+(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但是潘某在购买该基金时,却无人告知此事。最后,这两支BBB+评级的债券无法按期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造成基金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潘某能否要求基金公司赔偿损失呢? 法官说法 潘某是该基金开放期内新进入的投资者。该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作为估值方法,基金每天公布的净值并不能实际反映出其当天的实际市场价值,而仅仅是一个“债券买入价格叠加每日利息金额”的理论计算值,这导致潘某并不清楚其买入该基金前本产品存续期间的变化情况;而且基金公司与潘某签订合同时,未告知该产品所持仓部分债券信用评级不符合合同约定信用评级,未充分揭示风险,有违诚信原则,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风险揭示 受让基金产品的投资者,应当关注产品存续期间的资产风险变化,而非仅关注产品成立时的资产情况,避免“接盘”高风险产品。投资者在购买此类产品前应当要求管理人作相应的风险披露,了解产品具体情况,根据自身对风险的判断作出决策。 04 投资多层“套娃”式金融产品产生损失,投资者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情景4:层层嵌套风险 投资者赵某购买了某一资管产品,管理人又将该产品投入其他资管计划,形成了两层甚至是多层的嵌套现象。 此类底层资产或者投资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赵某受到损失。 如果赵某真的发生损失,应该向投资链上的哪一方主张权利呢? 法官说法 投资者发生损失时,认为管理人存在过错的,应当向与其签订资管合同的管理人主张权利。而在资管产品“层层嵌套”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中间层级或底层资产的权利主张存在一定法律障碍。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管理人怠于履行义务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后续层级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代位行使相关权利。 风险揭示 投资者应警惕结构过于复杂的产品。产品层级越多,管理人对底层资产的掌控力越弱,投资者的知情权就越难得到保障,主张投资损失时也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此外,产品层级过多,也会影响到投资者的诉讼主体资格。 05 资管产品迟迟无法清算,投资者该如何应对? 情景5:清算僵局风险 某资管产品的投资对象为某地的文旅地产项目,投资期限为一年。投资者钱某购买了该产品。期间,地产项目开发遇到障碍,进展迟缓,资管产品到期后,管理人对产品期限进行延长,在延长期内,管理人仍没能按约支付钱某收益回报。钱某遂向资管产品管理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管理方则认为该地产项目尚未完工,投资者是否受到损失暂时无法确定。 法院会支持钱某的诉求吗?一旦遇上这类合约到期后迟迟不能清算的的金融产品,投资者应如何应对? 法官说法 通常而言,投资者在资管产品中的损失应待产品清算后才能明确。但是,如果管理人怠于清算,投资者就可以要求履行清算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投资人的损失已经客观发生且金额能够确定的,法院也可以在诉讼中确定投资者损失,并根据管理人过错要求其承担责任。 风险揭示 投资者对资管产品约定的投资期限应有客观认识,资管产品无法清算的情况屡见不鲜,最后往往导致投资无法及时收回,陷入纠纷僵局。投资者应重点关注投资期限与投资项目的关系,避免“期限错配”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此外还应关注投资形成资产的安全性、财产的独立性以及相关保障措施能否落实。 06 现货交易所开展非法期货交易,发生损失怎么办? 情景6:非法交易风险 某现货交易场所开发了“某行情分析系统”,通过网络方式开展贵金属和能源合约交易。其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都比国内正规期货交易所要优惠很多,但是实时买卖的价格和正规市场同步,客户以建仓形式集中下单,看似可以用较少资金博取超额收益。投资者林某被这种“高杠杆”交易模式所吸引,于是在该交易平台开设账户进行交易,最后发生大额交易损失和手续费损失。 对这种交易模式,投资者应该注意什么? 法官说法 符合“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无实物交割”等特征的交易行为,属于类期货交易。作为现货交易场所,未经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实质上组织了期货交易相关活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交易平台、经纪公司应赔偿交易者部分损失,交易者亦存在过错并自负部分损失。 风险揭示 投资者应警惕非法的类期货、类证券交易,此类交易不被法律认可。类期货交易一般具有标准合约、保证金、高杠杆、无实物交割等特征;类证券交易一般具有份额化、标准化、可转让等特征。该类交易行为不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部分交易场所还存在伪造行情、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 07 期货穿仓风险关注不及时,扩大损失谁来担? 情景7:强行平仓风险 投资者鲍某持有的期货账户上显示其持仓风险率超过100%,期货公司多次通知其追加保证金,但鲍某要求在观察后续行情后再做操作,并未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只能对鲍某期货账户所持部分合约采取强行平仓措施。由于平仓指令下达的当天,该合约一直处于涨停状态,无法成交,导致风险进一步扩大。第二天该合约涨停打开时,期货公司被迫将其全部持仓平仓。该笔交易导致穿仓,鲍某已缴纳的保证金全军覆没,另外还要负担由期货公司垫付的穿仓损失。 在这起交易事件中,投资者鲍某最核心的失误发生在哪一步? 法官说法 强行平仓是期货公司为维护自身资金安全、防范市场风险所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客户对自己账户及所持合约的风险具有积极管理及注意义务。由于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投资者所持合约流动性枯竭,致使平仓无法及时实现,相应的损失应由投资者承担。 风险揭示 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后,依约有权对客户账户强行平仓。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账户情况,及时补充保证金或自行平仓,避免损失扩大。极端行情下发生穿仓时,期货公司垫付资金,客户可能需要承担超过保证金的损失。 08 “老法师”喊单,一定稳赚不赔? 情景8:喊单带单风险 张某在某交易论坛上结识了“期货高手韩老师”,并对其推崇备至。经“韩老师”介绍,张某在某居间公司指导下在线开设期货账户后,通过微信私聊以及“布局交流群”,跟随“韩老师”的指令进行期货交易操作,发生投资亏损。张某为了挽回损失,不断追加投资以进入更为“高级”的投资群,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无法明确“韩老师”的真实身份,张某起诉期货居间人要求赔偿损失。 该案会面临怎样的处理结果? 法官说法 期货居间人对投资者应当负有信义义务,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及时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上述情形中期货居间人明知“韩老师”存在“喊单带单”行为,仍与其合作开发客户,无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需赔偿张某部分期货交易损失。 风险揭示 投资者应警惕各类平台上的各种喊单带单现象,典型行为包括帮助开户、提供交易指南、鼓动进入更高层级班级、不断展示他人“战绩”等等。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应控制资金风险,谨慎追加投资,注意及时止损。 09 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后未在托管人处记载,基金买受人将面临多大风险? 情景9:登记迟延风险 李某与孙某签订《基金份额转让协议》,转让李某在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享有的基金份额。孙某向李某支付了转让款,同时上述份额转让在管理人处进行了内部登记,但并未在托管人处记载。后因李某未履行对他人的债务,该基金份额被查封。 孙某能通过法律手段索回上述基金份额吗? 法官说法 目前并无强制性法律规定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进行份额登记。根据本案事实,基金管理人已经对孙某支付了转让价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内部登记,故确认为孙某所有。 风险揭示 投资者受让取得基金份额,需要尽快办理变更登记,及时在有权机关或托管人处记载,防止发生“一物二卖”或被他人查封执行等情形,避免法律纠纷。 10 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这种情形可取么? 情景10:股份代持风险 日本国公民杉浦与中国公民龚某签订《股份认购与托管协议》,约定由杉浦实际出资,并以龚某名义购买并管理某公司的股份。之后,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发行上市过程中,龚某作为股东曾多次出具“股份清晰未有代持”的承诺。其后,双方因《股份认购与托管协议》的效力和股份收益分配发生纠纷。 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合法有效吗? 法官说法 隐名代持证券发行人股权的协议违反《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损害了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证券市场整体法治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故应认定无效。就隐名代持后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分配问题,应适用公平原则,根据代持双方贡献程度以及对投资风险的承受程度等进行合理分配。 风险揭示 与一般公司的股权代持不同,上市公司的股份代持可能因违反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规定,破坏市场运行的公共秩序而归于无效,所以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本期作者 许晓骁 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来源丨上海金融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金融审判庭 文字:许晓骁 摄影:陈伟 责任编辑:李谷瑜、马雯珺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公众号 ▴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上海高院”公众号 ▴ 筹备历时三年有余,这家理财公司终于获批筹建。2024年1月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已获准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理财”)。筹建工作完成后,该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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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银理财的加入,全国性银行均已设立或获准筹建理财公司,理财公司的总数量也将扩容至32家。在分析人士看来,未来,预计中西部地区的头部城商行将有望获批成立理财公司,行业阵营预计将进一步扩容。 历时三年终获批筹建 又一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2024年1月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2023年12月29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根据该批复,该行获准筹建浙银理财。筹建工作完成后,该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对于此次浙银理财获批筹建,浙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浙银理财筹建获批是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强化风险隔离,引导社会资金活水灌溉实体经济的新起点,也是该行实施深耕浙江战略、服务两个先行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探索建立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此外,设立理财子公司、补齐牌照短板,有利于更好地整合业务资源、丰富理财产品体系,更好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 回顾浙银理财的筹建经历,从提出设立到获批筹建,已历时三年有余。早在2020年11月26日,浙商银行就曾发布公告,拟出资20亿元,全资设立浙银理财,注册地为杭州。彼时,对于设立浙银理财的原因,浙商银行透露,通过设立理财公司,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强化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有利于提升该行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该行服务实体经济、价值创造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从理财业务结构来看,近年来,浙商银行相继推出了“升鑫赢”“聚鑫赢”“涌薪”“涌盈”等净值型理财产品系列。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理财产品余额1764.37亿元,相较于2022年同期减少27.01%。而在2019年商业银行理财公司成立元年之时,该行截至当年末的理财产品余额则为3304.8亿元。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银行理财公司面世至今逾四年,不少同为股份制的其他商业银行抓住先发优势已经依靠理财公司体制实现了理财业务规模的跨越式发展,尚未成立理财公司的商业银行会面临来自其他同业的激烈竞争和强烈冲击,这也将是作为后发者的浙银理财未来面临的难题之一。 全国性银行“玩家”聚齐 目前理财市场已有31家理财公司获批开业,包括5家中外合资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和26家中方全资理财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母行背景发现,目前国有六大行均已设立理财公司;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除浙商银行外,其余11家银行的理财公司均已开业;城商行设立的理财公司数量已有8家,包括杭银理财、宁银理财、徽银理财、南银理财、苏银理财、青银理财、上银理财和北银理财;农商行方面目前仅有重庆农商行1家开设理财公司。 此次,随着浙银理财的加入,全国性银行理财公司将聚齐,理财公司行业总数量也将扩容至32家。周毅钦认为,浙银理财获批意味着18家国有大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已经全部成立或获准筹建理财公司,作为理财行业的“先头兵”,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理财公司发展源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的要求,“资管新规”提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此后理财公司异军突起。 从成立节奏来看,2019年是理财公司诞生元年,彼时共有11家理财公司开业,2020年则有9家;2021年,理财公司获批开业步伐放缓,共有2家开业;2022年则重回获批开业高峰,8家理财公司成立,2023年则仅有1家合资理财公司法巴农银理财开业。 周毅钦表示,2023年理财公司获批筹备或开业步伐实际上是有所放缓,一方面,大中型商业银行中,主流银行已经基本都成立了理财公司;另一方面,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因此中小银行理财子公司准入标准也将趋严,监管部门也会把好审核关。 在现有格局下,较晚成立的理财公司有何优劣势?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认为,晚入场的理财子公司的优势在于,大部分投资者已经适应了理财公司的运营模式,对净值波动的理财产品接受度也比较高;劣势在于理财公司脱离母行独立运营,需要尽快组建投研团队,进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团队管理、资产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尽快完善和成熟。 仍有扩容空间 从2023年资管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银行理财行业有所黯淡,甚至一度出现公募基金的管理规模超过理财产品规模的现象。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为25.34万亿元,较2022年末的27.65万亿元减少逾2万亿元。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实现反超,截至2023年6月末,基金公司管理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达到27.69万亿元。 目前,2023年整体理财市场存续规模数据尚未披露,对于后续理财市场规模情况,周毅钦认为,银行理财业在2023年初经历了探底调整后,下半年整体规模稳中有升,业绩表现回暖,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认可度有一定修复,预计2023年年末理财规模或在27万亿元左右。展望2024年,利率环境依然处于下行通道,商业银行可能仍将继续下调存款利率,对于存量资金或有挤压作用,一定程度上利好理财产品规模。因此,预计2024年理财业的整体发展偏乐观。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除已获批筹建或开业的理财公司外,西安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齐鲁银行、贵阳银行等也曾公开透露拟设立理财公司的意愿。对于后续理财公司行业格局及趋势,周毅钦表示,未来,预计中西部地区的头部城商行将有望参与进来,但是其门槛和要求将比过往更加严格。 刘银平则认为,目前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均已设立理财公司,理财规模相对较大的城商行也已设立理财公司,未来理财公司获批步伐会继续放缓,少数城商行、农商行可能会继续入场,但大部分地方性银行受资金、资管水平等方面限制,理财业务或转向代销模式。 随着数量不断扩容,理财公司又该如何提高自身竞争力?刘银平指出,理财公司产品同质化现象主要是受客户风险偏好影响,理财公司需要投其所好,向投资者提供中低风险、净值波动相对较小的固收类理财产品。实际上,理财公司一直注重差异化发展,积极拓宽底层投资范围,推出差异化产品体系,各种主题类产品种类比较丰富,比如绿色金融、养老、公益、专精特新、区域特色等类型产品,但产品是否被认可主要取决于其净值波动情况及业绩表现。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 在我每天的与粉丝交流、咨询、答疑过程中,经常会有这样一种场景: ——保哥,帮我看看这个产品怎么样? ——这是一款年金产品,你想做养老金吗? ——不是啊,我听业务员介绍,收益很高,我想理财啊! ——千万不要把保险当成理财产品买! “理财”的三个核心要素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抛开安全性和流动性,只谈高收益的人,都是耍流氓。 年金保险产品除了【安全性】有保障,所谓的“高收益”是建立在牺牲资金的流动性上,中途一旦中断缴费,将会损失大部分本金。而且业务人员向你展示的高收益,也并不是保证的收益,保险公司写进合同的【保证利率】目前没有超过3%的。 ——那保哥有什么更好的理财产品推荐吗? ——我需要知道,你是“理”的哪个账户里的钱? ——哪个账户?银行账户啊! 聊理财,要从“标准普尔”的四个账户聊起 据说,标准普尔曾调研全球十万个资产稳健增长的家庭,分析总结出他们的家庭理财方式,得出这上面这张【“标准普尔”家庭资产配置图】,把家庭可支配资产分为了四个账户, 1、要花的钱(流动资金账户) 2、保命的钱(保障资金账户) 3、生钱的钱(投资收益账户) 4、保本升值的钱(权益专属账户) 这四个账户作用不同,所以资金的投资渠道也各不相同。只有拥有这四个账户,并且按照固定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才能保证家庭资产长期、持续、稳健的增长。 除了第②账户【保障资金账户】中,保险是最佳的工具外。其他三个账户,都需要我们去选择对应的“理财工具”。 下面这张金子塔图,把理财产品,根据风险高低,做了分级。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8年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曾发表过一段著名的言论: 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6%以内的收益率,属于“官方”认可的安全收益区间。 第1账户:应急账户 作用:家庭紧急情况备用金 额度:6-12月家庭开支 要求:保本保息,随用随取 符合这些特性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基金 货币基金(余额宝): 货币基金是最安全的一种基金,基金公司投资的是国债或者央行票据,因此非常安全,我们熟悉的【余额宝】就是货币基金。 最辉煌的时候,余额宝在2014年1月达到最高年化收益6.72%,远超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生生把一个“十八线”的【天弘基金】,捧成了中国最大的基金公司。 随着近几年利率的下行,余额宝这几年收益一路下滑,目前处于历史最低点:年化收益仅仅2.28% 国债: 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安全性最高,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但是流动性差,凭证式国债只能到期兑付。2019年8月最新一期的国债利率是:三年期4%,五年期4.27% 银行存款: 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最长是三年期的2.75%,比目前的余额宝也高不了多少。 有没有一种理财产品既有国债的收益,又兼具余额宝的灵活流动性? 最近非常流行一种理财产品:创新型银行存款 这类存款多是由2014年后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发行的,他们没有大量线下网点可以跟传统银行竞争,只能“另辟蹊径”,通过提高利率,配合互联网合作渠道,来拓展业务。 虽然都是“小银行”的存款,但也受人民银行存款保险保护,50万以内即使银行破产也能保证兑付,可以说是无风险固定收益产品。 在互联网渠道上,北京中关村银行的一款产品表现突出,他与互联网智能投顾平台【理财魔方】合作,推了一款【会存】银行定存产品,满期综合利率高达4.71% 【中关村银行】是北京目前唯一的一家民营银行,股东是多家上市公司,如用友、光线传媒等,注册资本40亿,2019年第一季度资本充足率达到42.6%(对比同期招行只有15.82%),不良贷款率为0,运营很稳健。 况且,还有存款保险50万托底,即便银行罕见倒闭了,本息50万以内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我对比了一下它跟余额宝和其他互联网银行相似存款产品的利率: 只要存7天以上,利率就秒杀余额宝了。收益高,还很灵活。买入当天计息,赎回立刻全额秒到账,钱直接取出到自己绑定的银行卡。 虽然页面显示24小时内到账,但经过实测,几分钟就能到账。 并且有个好处:取出不限额,不管存入多少,可以一次性全部取出来,也可以按需取出,剩余额度继续计息。 简直是【应急账户】理财的不二之选。 第3账户:投资收益账户 作用:抵抗通胀,资金升值 额度:家庭收入的30%左右 要求: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收益,能够跑赢通胀,获得资产的安全升值。 这个账户的重点是收益!可以选择风险稍高一些的理财产品,来达到提高收益的目的。 当然,“天雷滚滚”的P2P是不能碰的。 信托门槛太高,最低也要百万级资金量起步,也不是我们一般的“小散”能玩的。 股票,其实是一场“零和游戏”,面对和你博弈的机构,我们散户几乎毫无优势可言,除非你有极强的专业水平,否则不要作为主要的投资途径。 基金,是由专业的基金经理去操盘投资,“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并且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目前可以说是“个人或家庭理财,想获得稍高投资回报的最佳选择”。 证监会曾在公募基金20年时(1998-2018)披露过一组统计数据: 截止2017年底: 偏股型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6.5% 偏债型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平均为7.2% 这样的收益率,试问我们个人投资者有几个能达到?为什么具体到我们个人投资者,往往跑不赢大市,只能少赚或者不赚呢?再给你看一组统计数据: 截止2019年上半年,全国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135家,管理基金总数5563支,管理规模超13.3万亿。 这多如牛毛的基金,不要说“选对”,对于某些星座的人来讲,光“选择”就是一件很纠结的事情。 保哥给你介绍一种“懒人模式”: 智能投顾: 简单的说,智能投顾是对FOF发展的一种延伸。FOF英文名叫【Fund of Funds】,中文名叫“基金中的基金”,专门以基金为投资标的。 【智能投顾】会根据每个用户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资金的流入流出(比如年后买车、三年后买房)等情况,为每个用户定制个性化的FOF。 【智能投顾】开发有“智能投顾系统”,通过数据模型和后台算法,为客户提供购买建议,尤其是在市场变化时,能够及时给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在智能投顾里,有一个“佼佼者”【理财魔方】,专注于安全资产的投资,只投资于公募基金,更加安全、可靠。 上面提到的创新型银行存款【会存】,就是【理财魔方】与北京中关村银行独家合作,提供的一个无风险收益的理财产品。 对于投资回报率有进一步追求的小伙伴,可以通过文末的二维码注册下载【理财魔方】APP,体验他们的智能服务,目前都是免费的。 想超越余额宝,无风险理财,就买【会存】创新型银行存款; 想超越“自我”,跑赢大市,自己又没专业知识的“小白”,那么【理财魔方】这种智能投顾就是你最好的选择。 总结 统一回答两个问题: 1、安全性 我觉得安全性没问题。因为【理财魔方】只提供购买建议,并不接触你的资金。根据产品的不同,你的资金是直接进入银行,或者购买的基金公司,在相应的官网都可以查询到。 比如买【会存】,你的钱是直接存进【北京中关村银行】你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 买基金的话,在申购基金成功后(T+1),就可以用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身份证号后6位作为密码,在基金的官网上查询到自己的个人账号和持有的基金。 即便有一天理财魔方停止运营了,你的资金仍然是在公募基金的账户里,你可以在基金官网自行赎回。 2、如何购买创新型银行存款产品【会存】? 目前北京中关村银行的“会存”产品只跟理财魔方APP合作,可以在上面直接开中关村银行账户、完成购买操作。 如果不放心,可以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自己的余额,这是银行的官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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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市分配我区2016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40亿元,按照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等要求,分别调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5.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3.60亿元。调增的支出预算5.40亿元安排用于交通工程建设2.50亿元、市政工程建设1.13亿元、新城医院建设1.00亿元、教育化债0.57亿元和扶贫项目0.20亿元,并报请本次会议审议。 三、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亿元,为预算的38.2%,较2015年同期减收4.44亿元,下降19.2%,主要为全面营改增试点及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因素减收;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97亿元,为预算的23.8%,增收0.03亿元,增长0.7%;完成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收入7.79亿元,为预算的42.4%,增收1.25亿元,增长19.1%;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为预算的10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⑴各项税收15.38亿元,为预算的36.1%,减收3.84亿元,下降20.0%。 ①增值税1.78亿元,为预算的61.2%,增收0.43亿元,增长31.5%。其中,国内增值税1.37亿元,增收0.55亿元,增长68.0%,剔除税收分享比例调整因素,同比增收0.15亿元,增长18.3%,主要为新海石化、镔鑫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增收;改征增值税0.42亿元,减收0.13亿元,下降23.3%,剔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新增改征增值税和分享比例调整因素,完成0.45亿元,同比下降16.7%。 ②营业税8.34亿元,主要是1-4月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营改增试点前入库税收,减收1.54亿元,下降15.6%。 ③企业所得税40%部分0.61亿元,为预算的50.0%,增收0.05亿元,增长8.1%。 ④个人所得税40%部分0.22亿元,为预算的45.0%,减收0.02亿元,下降6.4%,主要为建筑业开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下调等所致。 ⑤城市维护建设税0.67亿元,为预算的40.9%,税收额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⑥契税1.22亿元,为预算的22.7%,减收1.64亿元,下降57.2%,主要是受房地产业行情的影响减收。 ⑦房产税和资源税等其他各项税收2.52亿元,为预算的39.0%,减收1.12亿元,下降30.7%,其中房产税同比减收0.83亿元,下降80.4%。 ⑵非税收入3.32亿元,为预算的51.9%,减收0.60亿元,下降15.2%。 ①专项收入0.77亿元,为预算的40.3%,增收0.08亿元,增长10.9%。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0亿元,为预算的57.1%,减收0.36亿元,下降16.6%,主要为落实上级减费降负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减收。 ③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0.75亿元,为预算的56.4%,减收0.31亿元,下降29.6%。主要为罚没收入减收0.25亿元,下降31.9%。 2.分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区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亿元,为预算的46.2%,占全区的30.3%,减收0.38亿元,下降6.3%;各镇(园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亿元,为预算的35.1%,占全区的69.7%,减收4.06亿元,下降23.7%。 (二)全区全口径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7亿元,为预算的48.4%,增支5.58亿元,增长16.1%;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18亿元,为预算的17.2%,减支2.29亿元,下降35.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支;完成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支出7.17亿元,为预算的39.3%,增支0.71亿元,增长11.0%;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各项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四、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预算强征管,不断巩固开源节流的理财机制 一是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提升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水平,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功能,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土地出让金等重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做好分险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坚持有保有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离退休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预算安排,保障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人员待遇,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坚持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零增长,实行五项经费同比只减不增,2016年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预算整体较2015年同比压缩5%左右,节约财力用于保障基本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求;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部门职责意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规程指导,落实全省整改工作精神,6月25日前区级63个部门预决算公开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二是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扩大信息比对共享。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领导、财政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政府主导下多部门综合治税的重大转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善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对全区27家协税护税部门进行信息监控,及时分析、处理涉税信息,强化税收征管力度,有效减少税收漏洞。上半年,共采集涉税信息22148条,利用、处理信息21483条,利用、处理信息率达97.0%。经过筛选和有效分析,共发现可疑涉税税收近3190万元,补征入库税款2570万元。 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工具,推动供给侧改革相关任务落实,将国家、省出台的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认真贯彻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落实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设置收入项目。上半年,全区共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2项,全年可减轻个人、企业负担1619万元;预计全面营改增试点5-12月实体经济降低税负6000万元;执行上级失业、工伤降费政策,上半年为企业减负约300万元。 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置换债券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存量债务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坚持预算偿债资金财政监督直接支付,建立债权人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确认制度,确保偿债资金落实到位。严控新增债务发生,完善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债务风险预警提示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可防可控。根据省、市对2016年置换债券计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区债务的实际需要,从保民生、保重点、控一般的角度,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优化债券计划安排结构,共上报债券计划21.5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03亿元、置换债券11.49亿元,总量位居四县区前列。上半年,政府债券到位10.9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5.54亿元、新增债券5.40亿元。 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绩效预算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部门预算结余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按一定比例调减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推进部门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和暂存暂付资金等财政管理资金全口径清理盘活,全面清理长期以来尚未清退的环境治理、招商引资和秸秆禁烧等方面保证金。上半年,全区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98亿元,为年初存量资金的59.9%。重抓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报送管理制度,对2016年部门(单位)发展专项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安排编报绩效目标,选取新农保等五类资金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通过事前提出并审核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和事后开展绩效评价,把绩效贯穿于试点项目预算管理全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增财源聚财力,持续增强服务发展支撑能力 一是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242省道苏鲁交界至青口段、402省道赣榆段、连盐铁路、青连铁路、城区排水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开通602、603公交线路,加快融入大市区。利用中央拨付专项资金11000万元、地方配套757万元,支持秦山岛保护与开发。区财政积极会同苏海集团、创联公司筹集创卫资金,为全面实施创卫“十大工程”保障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共安排创卫资金4288万元。 二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2016年,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工业强区步伐,倾力打造“招商引资—优化配套—扶持成长—促进转型”的全程财政扶持资金网络,支持工业税源持续成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3000万元,支持培强培优企业行动;发挥500万元省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扶持基金和两亿元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贷款效益,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效应;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龙头成长、产业集聚、企业上市和创新升级四大行动;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互联网+”建设;安排区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200万元,扶持五大类科技计划项目;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300万元,解决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金难题;落实省科技创新券项目政策,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共发放科技创新券130万元,兑现项目17个。上半年,全区纳税前50强企业实现税收6.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1.6%,占全区总入库税收的34.3%。新海石化入库税收1.91亿元,创历史新高,居全区工业企业纳税排名之首。 三是落实全面营改增试点。5月1日起,国家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4个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我区及时研究政策、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落实举措,实现税制的顺利转换和改革的平稳运行。实行社会宣传和行业培训相结合,借助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试点政策,举办专题培训班14期,培训3200多人次,提升行业人员理论实践水平;召开全区营改增工作贯彻会、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政府会办会、财税库部门联席会和财政所长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印发《关于提前做好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有关工作的函》,编制《近期上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政策解读及我区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及建议》财政简报,形成《赣榆区财税库联席会营改增专题会议纪要》;全面完成国、地税间4108户营业税纳税人的档案移交。5-6月,全区全面营改增试点后征收入库营改增税收8201万元,其中:营业税6487万元、新营改增税收1714万元。 四是助力村级规范化建设。实行财力下倾,按照《中共赣榆区委赣榆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镇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财力安排8000万元,加快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向镇级延伸进程,助力村级规范化建设,健全区、镇、村基本资金保障三级联动体系;落实减负举措,全区共取消“搭车”收费600多万元,较2015年减轻村级负担约4500万元,为村级“减负增效”奠定较好基础。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维护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016年全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增加741万元。 五是规范财政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部署,推进我区乡镇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初步制订《赣榆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在全面实施乡镇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的基础上,推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严格报销审核,规范财政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禁止变相将资金支付至报账会计个人卡中。上半年,通过公务卡公务消费120万元。通过改革财政资金收付方式和流程,减少中间环节,使乡镇财政性资金支付更加便捷高效。推进乡镇财政实施就近就地监管区镇联动,采取不同方式切实推进分类监管,对补贴补助类资金通过“一折通”管理平台实施监管。 (三)优结构惠民生,不断提升社会综合保障水平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各项民生普惠性支出提标、提档、提补。 一是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事业创新发展。按照省定年生均标准小学725元、初中1025元,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05亿元;安排启动资金2400万元,推进本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和校舍安全工程前期建设;安排资金380万元,发放高中段学生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益学生3800名;安排资金3482万元,化解高中段学校债务;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上半年实现免费开放16万人次;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扶持各类惠民文化活动,上半年完成送戏下乡36场、送电影下乡2526场,更新农家书屋图书4万册。 二是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105元/人提高为115元/人,目前全区领取人数达16.45万人,全年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约2000万元。拨付低保金2975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15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820万元;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补贴59万元,发放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金48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7万元,发放困难群体节日补贴287万元,发放救灾资金222万元,发放优抚补贴2113万元,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858万元。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5元,总筹资水平达每人每年55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0元。投入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433万元。依托财政资金比对平台,加强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规范化管理。2016年开始将机关事业单位财拨人员工伤保险纳入单位部门预算保障范围,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的参保,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抓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突出现代农业,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全区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对照新一轮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大资金、政策、工作等投入力度,真抓实干,提高扶贫质量。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省财政以前年度渔船油价补贴2.66亿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主要种植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发放水稻、玉米等理赔金1473万元。村民筹资592万元、省奖补2758万元、村集体投入166万元、社会捐助资金16万元,新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69个。2016年我区获省批复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3个,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总额1040万元。 五、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做好下半年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三五”财政规划目标开门红,深入推进沿海开发,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们要紧扣“适应新常态,开启新征程”年度主题,以“践行新理念,建设新赣榆”为总要求,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工业立区、产业强区”导向,支持我区“当好领头雁、建好北大门、建设新赣榆”,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一)聚焦法治财政,多措并举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优化财政预算编制,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基本支出、重点支出、民生支出和补短板支出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落实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策,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接上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求;完善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升政府全口径预算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预算间的有机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升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落实各项预算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保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预算衔接。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和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对接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参照省、市预决算公开模式,借鉴上半年整改工作经验,指导推进预算单位总体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强化公开工作奖惩机制建设,增强单位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的责任意识。研究借鉴上级预决算公开落实情况与单位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情况挂钩机制建设,继续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考评指标体系,推行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与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从政府大预算到部门单位小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速财政预算透明化进程,切实发挥预决算公开对预算执行和安排的监督制约功能。 三是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对接增值税等国家六大税制改革。贯彻上半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全面营改增后完成2014年5-12月营改增税收基数目标工作。认真贯彻上级从事建筑业的外地固定业户在建设地缴纳预征税款、非固定业户在建设地注册并缴纳税款政策。积极引导外地在赣榆从事建筑业的固定业户在赣榆注册成立分支机构,实现在赣榆注册和缴纳税收。研究落实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收入级次划分办法,切实保障区与镇(园区)税源格局的总体稳定。重点关注资源税等税收改革近期动向,积极做好政策预判及对全区的综合效应分析;关注村级规范化建设和全面营改增试点后镇(园区)的财源变化及财政运行情况,做好镇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建设运行评价,落实上级全面营改增有关税收返还政策,继续坚持区级不增加财力集中政策,不折不扣地将上级税收返还安排给镇(园区)。按照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确定的“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和落实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年底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四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上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严格落实债务主体还款责任,综合采取培育壮大财源、压缩一般性支出和规范国有资源(资产)处置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债务实质性化解。做好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安排,规范债券资金拨付规程,确保将上级债券政策落实到位。抓好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回收,加强镇(园区)债券资金管理,完善利息缴纳模式,借鉴上级做法,将今年需偿还的到期债券利息列入区对镇(园区)财政结算办理。 (二)聚焦重大项目,千方百计提升财政服务能力 一是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支持242省道苏鲁交界至青口段、402省道赣榆段、港口、连盐铁路、公廉租房、夹谷山影视基地连接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支持苏海集团、创联公司和金东方公司三家融资平台融资,为我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创卫资金供给,落实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按照区委2015年《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优化工业企业上台阶贡献奖评选机制,兑现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奖励政策,切实服务企业成长。落实区培强培优企业行动文件精神,严格督查考核,兑现奖励政策。发挥培强培优30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全区工业经济扩量提质,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四大培育行动目标达成。发挥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两亿元杠杆效益,支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继续发挥500万元省区域成长型扶持资金股权投资效益,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支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和资金;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继续发放“苏科贷”贷款;推广“科技创新券”等政策试点,全年争取发放企业创新券200万元。 三是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和国有企业改革。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开展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推进资产共享共用,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整体分步推进、逐步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国有资产网络化动态监管,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完成宏安、三兴等国企改制工作,稳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四是继续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区各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及规格,压缩会议经费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严格执行《赣榆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经费预算约束,严控差旅费规模。落实《赣榆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方向,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推进公车拍卖,稳步高效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聚焦民生事业,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普惠力度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优先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需要,加大对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支持力度。下半年将安排改薄专项资金3420万元,新建沙园小学等17所学校平房或教学楼26460平方米,投入专项隐患校舍改造资金1000万元,改造及新建城南大沟南小学等44所学校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765间,改造及新建面积19888平方米。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助学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而失学。确保赴基层就业大学生学费补偿新旧政策有序衔接。深入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二是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积极落实上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保民生、保重点、控一般的预算原则,将支农资金的重点放在支持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和农村能源建设上。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扣“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总体目标,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跟踪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完善城乡低保、孤儿等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及时调整标准。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新机制持续稳定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大力弘扬实干作风,改革创新,奋勇拼搏,努力把全区财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附表08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