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联手 共推“法护运输 赋能通道”工作机制建设_联运_重庆市_重点
为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0月29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与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在重庆市公路物流基地举行“法护运输 赋能通道”工作机制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与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会签了《共同推进“法护运输 赋能通道”工作机制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提出,三方将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三方及重点园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合作事项推进情况,研究近期重点工作,商定下一步重点工作。
同时,三方将共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以及运单物权化、电子化、共享化等重点问题调研,围绕“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领域,结合多式联运、铁海联运“一单制”、中欧班列铁路运单物权化等重点问题商议确定选题;将协同保障加快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共同推动果园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此外,根据《协议》要求,还将探索“交通运输企业诚信度参考”机制,作为日常监管、提供政策支持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参考;将“驻园法官工作室”作为法官“线上+线下”巡回审理的重要据点,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纠纷“巡回审理+法治宣讲”系列活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解决、司法服务一体优化、普法释理一路传播。
据悉,下一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将与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将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的各项内容,共同推动“一单制”的落实和运单的现代化改革,加强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搭建交通运输法治协作平台,推进交通运输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共同推动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具有重庆辨识度的运输领域协同治理品牌,为促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