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大讲堂:聚焦新型投资产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广东金融大讲堂:辨别合法投资渠道 警惕、防范金融风险(上)),_哔哩哔哩_bilibili
什么是“跨境理财通”新型投资产品,这种新型投资产品具有哪些特点,消费者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应该怎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本期 节目我们邀请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徐婕徐总来和我们一起来聊一聊,近期以来一些新型的投资活动所带来的影响。
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它的建设具体是怎样的,为什么要推行“跨境理财通”?
其实早在2019年2月份,国务院就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有序地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港澳与内地之间跨境投资的产品方案与渠道”。
2020年的5月1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也正式将跨境理财通机制提上了议程;在今年的2月5日,四部委联合港澳监管又发布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三地监管合作的基本原则、执行合作方式、投资者保护以及联络协商的机制;在今年的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新一轮的跨境合作交流、资本市场开放的市场机遇即将到来。
那为什么要推行"跨境理财通",随着湾区经济增长与两岸居民投资需求的逐步上升,现阶段的境内外居民跨境理财投资是有很大制约的。例如境外居民他是不能够直接在内地购买理财的,他需要满足境内工作居住、收入来源这两个条件方可。那“跨境理财通”的到来,不仅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也同步促进了港澳投资者、内地居民实现双方个人以及家庭资产的多元化配置。
二、“跨境理财通”这种新型投资方式具体是什么,都有哪些特点?
"跨境理财通"它是指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理,来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产品,它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它是指内地投资者购买在港澳发行的基金、债券和存款等中低风险的产品。那反之,"北向通"它是指港澳投资者购买在内地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
简单来讲,两者可用这种方式通过当地银行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同时,粤港澳三地银行也在营销服务、业务规则、投诉处理等方面实现了衔接,在"硬联通"和"软联通"上都将走"深"一步。那么我们可以把“跨境理财通”总结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业务办理效率较高;二是风险防控机制严密;三是粤港澳三地银行的业务合作更全面;四是业务统一它使用的是人民币来结算。
三、"跨境理财通"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渠道,消费者在投资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内地代销的合作银行它是需要建立一定的业务保障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那就像平安银行总行目前已经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等等,同步它也建立了"跨境理财通"投资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明确了在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流程动作,那么在销售管理、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纠纷处理等机制上也作了详细的要求,依法、合规向客户投资者提供服务,来切实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
那么作为个人投资者,首先要明确地知道合格投资者的它的准入的条件。那比如对于内地投资者来说,"南向通"业务肯定是大家所关注的重点,那么《实施细则》中已经明确,开展该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他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的: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者说在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者是个人所得税满5年以上的;那三是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并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要在200万元以上;另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的管理,那么是要求投资额度是在100万以内的。
所以咱们湾区的投资者在投资前,可以先通过电话等线上的渠道向对应的银行来咨询产品的讯息等,那我们在投资理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总之,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四、除了“跨境理财通”这些新型投资产品以外,虚拟货币的投资具体又是什么?
近几年随着某些虚拟币值的暴涨,那虚拟货币投资已经成为新兴投资人士的热门话题之一了。但是随时"投币热"的到来,虚拟货币投资也成为了不法分子圈钱诈骗的重灾区,那不少人在高收益的诱惑之下,他参与境外平台组织的交易炒作活动,这样就落入了别人精心布局的陷阱。
那讲到这里,我们也可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一位薛女士日常她喜欢做一些金融的投资,那不久前从小道的消息中了解到,某虚拟币它有利好的政策,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地暴涨,于是她在广告推荐的境外平台上买了6万元的产品,想着能够大赚一笔。但是在某一天小薛尝试把它卖掉赎回来的时候,系统突然出现了交易失败的提醒页面,那这个之后页面就再也没有办法打开,小薛联系系统内服务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欧这个时候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落入了虚拟货币的诈骗圈套。
那其实这种诈骗的骗局还真的不少见,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虚拟货币,它确实存在大量的看上去它有一些正常的买入卖出的记录,但是在实际调查当中,往往我们会发现这些大量的交易它都是由同一团伙来操纵,再通过鼓吹造势,刻意来营造"价格飙升、投资踊跃"的交易假象。作为普通的用户,我们面对币值暴涨的诱惑,往往容易被吸引进去,成为下一个新型骗局的受害者,苦不堪言。
五、同样是数字货币,虚拟货币跟央行的数字货币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那它本质是货币,有国家信用的背书,是可以在市场上正常流通的;那简单来说,就是咱们人民币的电子版。而前面所说的虚拟货币,它是没有国家信用背书的,它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那比如咱们熟悉的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它的本质上是没有实际价值支撑的虚拟商品,也并非是当局发行的货币,那只是说它使用了加密手段,来造成数字化形式的假象。
虚拟货币它都不具有法定的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和流通性。同时,这些虚拟货币它依托的交易平台大部分都是不受法律监管的,虚拟交易、操纵价格、"断网"跑路等这些情况经常会有发生,那尤其在我国一些"地下"交易所、服务器往往设置它是在境外,投资者他的财产较难以获得保护。那此外,由于这个虚拟货币它具有高度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发行等特点,它不但完全脱离了实体经济,更成为了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所以很多黑市或者说是洗钱犯罪,都会有这些虚拟货币的身影存在。
六、监管部门有什么具体政策去制约这些炒币行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它的目的就是为了阻击炒币恩的风险。其实,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这么大力度来监管虚拟货币了。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5部委就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它是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来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那在2017年, 7部委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的公告》,指导地方政府来排查清退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的平台。
在今年5月21日,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来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的传递” 。那在国家的禁令之下,一场虚拟币清退的行动已经立即展开了。那虚拟币挖矿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内蒙古”在5月25日就公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也是严格来禁止虚拟币挖矿的行为。
在9月24日,十部委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那在这个《通知》中再度予以明确:虚拟货币它是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够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的。那《通知》中还明确地指出,虚拟货币的兑换、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的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和这个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等相关的业务它全部属于非法的,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那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这个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它也是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所以,我们从以上监管持续出台规定以及措施可以看出,国家在打击炒币,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方面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那作为投资者,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投机而误入了非法的投资平台,损失了个人的财物。
七、作为金融消费者,应该怎样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遭到损失?
首先,要正确地认识虚拟货币,因为它是没有真实价值支撑的,价格极易被操纵,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多重的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投资交易它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都是需要自行承担。咱们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受损。同时,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要为了虚拟货币去充值和提现,不把账户相关的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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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协办,由广东广播电视台股市广播与腾讯大粤网联合承办。通过《广东金融大讲堂》,让市民感受湾区金融最强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