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查处!一律清理!_抚州市_停车位_车辆

为切实解决民之所需、民之所急,连日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结合“百日攻坚”工作措施要求,针对车辆违停、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资源交通乱象展开整治。

行动期间,民警深入临川大道临川一中北门等路段,将车辆乱停乱放、长期占用公共车位以及“占道经营”作为整治重点,采取定点治理、突击查处的工作机制,依法清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且无人认领的机动车。

每发现一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对于车辆信息正常的车辆,通知车主及时自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于无法联系的,核实相关情况,做拖移处理,并做好登记。

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环境需要靠所有人的共同维护,公共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非私有财产,私自占用损害公众利益,于己无益。那些依然用各种方式占用停车泊位的个别人,请将车位还给市民,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

停车遵循“八字”标准

请广大驾驶人做到

依法停车不违停

规范停车不乱停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交警

编辑周琦编审赵静波 制丨陈细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