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905万余元 边祥慧,认罪悔罪_职务_处分法_违规
10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受贿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边祥慧利用担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5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边祥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1月2日消息:边祥慧被查;6月20日消息:边祥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边祥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出国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路线;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边祥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边祥慧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边祥慧出生于1963年5月,曾长期任职山东省统计局,2002年1月任山东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2月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1月任威海市委副书记。
边祥慧(资料图)
2011年12月,边祥慧调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曾兼任统战部长。2020年1月,她任济南市委副书记,2022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秘书长,2023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至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边祥慧还曾担任中央第五巡视组副组长。
(来源: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