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指标压力,这两名银行员工因违规被禁业5年!


金华银行温州分行两名前员工,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决定。

近日,温州银保监分局陆续公布的两张罚单剑指金华银行温州分行两名前员工。罚单显示,沈某苗及陈某均因未有效履行贷前调查职责,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决定。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沈某苗、陈某均于2015年1月进入金华银行温州分行工作,同年2月至4月,两人共同经办金华银行张某、韩某等人申请的不动产抵押加保证人保证形式的经营性贷款时,不动产的实际所有人林某伪造了两份虚高的房产抵押评估书,不动产虚高价值为人民币48万元。

沈某苗与陈某以虚高后的房产评估书为参考,作出房产价值七折的抵押贷款及房产价值两折的保证贷款,共发放贷款人民币284万元,并造成贷款逾期。

其中张某房产实际价值145万,虚高价值人民币162万元,贷款人民币134万元(抵押贷款102万及保证贷款32万);韩某房产实际价值135万,虚高价值人民币166万元,贷款150万元(抵押贷款116万及保证贷款34万)。

被告人称迫于银行贷款指标压力

贷前审查基本“走过场”

沈某苗与陈某违法发放贷款的原因是什么?据裁决书显示,此案与林某关系较大。

沈某苗供述称,其于2014年在平安银行工作时结识林某后交往密切,后跳槽到金华银行,并告诉陈某,林某介绍的客户不错,如果可以的话就上报。在贷款过程中,林某偶尔有叫其和陈某参加宴请,并借给其人民币3万多元用于支付娱乐消费等费用。

与此同时,陈某也称其在进入金华银行的前两年就已经和林某相识,并且在进入金华银行后,发现自己的上司沈某苗也与林某认识,而且两人之间的关系很好。

迫于指标压力,这两名银行员工因违规被禁业5年!

沈某苗坦言,林某介绍的贷款客户有张某、韩某、丁某、胡某、瞿某等人,他们申请的贷款均为抵押加保证的方式,按照银行规定,在贷前审查中,作为经办人和协办人,其需要陈某一起到客户经营场地开展实地调查,但是其和陈某都没有去,因为一方面其信任林某的客户,另一方面迫于银行的贷款指标压力,就在贷前审查中走过场,没有尽职调查。

此外,陈某对此辩解称:“一方面我有指标压力,另一方面觉得沈某苗是我上司,上司的篮子交代给我,我也不能卡的很死,所以在贷前审查中基本走形式,没有做到认真实地调查。”

最终,法院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轻重做出判决,认为被告人沈某某和陈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予惩处,判处二人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各处罚金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前身是在原金华市区16家城乡信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的金华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金华市商业银行,2020年变更为现名。

迫于指标压力,这两名银行员工因违规被禁业5年!

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该行资产总额865.59亿元,在职员工2056人,在金华、杭州、温州、嘉兴、台州等地设有109家营业网点,同时作为主发起行设立1家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