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0万理财仅收回1.16万 涉案公司背后的招商基金权益产品三年亏超百亿(女子10万元通过兴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一年来亏损1630元),- 哔哩哔哩网站免费
近日,有投资者在招商银行APP买100万理财,仅收回1.16万引发热议。
事情起因是,2017年5月,杭州一位徐女士通过招行总行APP手机客户端购买了100万元的《招商财富-新鼎明影视文化产业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产品,并向招商总行额外支付了1万元的手续费,实际付款总额101万元。
根据徐女士提供的资料,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成立于2017年5月26日,存续期间为两年至2019年5月26日,可延续一年至2020年5月26日。徐女士作为该金融产品的A类投资者可保障获得年化8%的收益。
然而,徐女士在2020年4月时,突然被告知所购买的产品无法按期清算投资本金和收益,期间,徐女士仅收到过一次收益11591.69元。
徐女士认为,招商财富等卖方机构在推介、销售案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并提供高风险等级金融服务中,不但根本未尽适当性义务,未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实质上还存在一定的欺诈故意,主观上存在规避国家法规故意致投资者于高风险境地的重大过错。
因此,徐女士主张招商财富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38408.31元(含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本金988408.31元,预期收益240000元及招商银行收取的手续费1万元)。
招商财富认为,2017年5月,徐女士与招商财富、招行杭州分行签署《招商财富-新鼎明影视文化产业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于上述,徐女士与招商财富、招行杭州分行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中订立了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关于仲裁协议应具备内容的规定。
最终,法院认为,招商财富、招行杭州分行所提涉案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有效,应予以驳回的异议成立。徐女士主张的与招行总行的纠纷亦是因履行涉案合同而产生,对招行总行要求将其与原告徐女士的纠纷移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依据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事实上,早在2021年时,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报道过类似事件,杭州的赵女士是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私人银行客户,2017年,招商银行客户经理推荐给她一款私募基金—招商财富新鼎明影视文化产业四期。冲着“招商银行”的牌子,管理公司也是“招商银行”,赵女士投了200万。
最终,赵女士的账户上只收到了23183元,银行客户经理解释说,这是退的一笔银行之前收取的管理费。
徐女士的遭遇也引发了广大投资者的热议:
资料显示,招商财富由招商基金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1日,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招商基金在管基金达297只,规模再创新高达8884.46亿元。
不过,招商基金的权益产品(股票型和混合型)表现不佳,尤其是近几年新成立的基金。
Wind数据显示,目前在管2021年初至今成立的股票型基金有53只,仅有6只产品收益为正,最高收益为13.85%,而亏损的基金中,多只产品回报率跌超50%;混合基金产品稍微好一点,42只产品中,有12只产品收益为正。
而2021年至今新成立的权益产品(股票型和混合型)整体亏损比较严重,近三年分别亏损12.21亿元、55.63亿元、62.01亿元,累计亏129.85亿元;扣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后仍然分别亏损6.47亿元、31.5亿元、44.26亿元,累计亏82.18亿元。这三年新成立权益产品为招商基金贡献了15.15亿元的管理费。
银行理财“不保本”,谁来买单
银行理财遭遇“破净”,银行理财子公司亟须提升投顾能力,个人投资者也应重估风险
今年6月底,米雪用50万元在银行买的476天固收类理财产品到期,她“吓了一跳”,到手收益只有1750元。“这款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写的是4.4%,现在算下来收益率只有0.35%,和2022年央行活期存款利率一样。”
刘丹买的银行理财甚至亏钱了。8月25日,她买的为期一年、本金1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结果倒亏1630元。
米雪、刘丹的经历并非个例。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末,有3015款理财产品累计净值小于1,出现跌破净值的现象。尽管“破净”现象随后有所好转,二季度末仅有704款银行理财产品破净,总体来看,2022年上半年仍有9.42%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未达业绩比较基准线。
在过去,银行理财是“保本保息”的代名词。米雪和刘丹有着相似的感受,往年在银行买理财产品都达到了预期收益,但今年情况已经不一样了。“资管新规”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打破刚兑背景下,要求“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加上今年股债市场的双重调整,风险已经摆在个人投资者面前。
当银行理财不再保本保息
多年来,米雪习惯用家庭资金买银行理财产品——“灵活、利息比存款高、基本没有风险”。去年,她照例通过App购买了一款“工银理财·鑫尊享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4%。
今年1月,米雪发现该产品收益率只有1.0%,当她询问工行客户经理时,对方称“还没到期,到期不会那么低”。等到6月29日,50万元本金购买理财476天,到期赎回的收益只有1750元,算下来收益率只有0.35%。此前,她还在工银买了另外两款理财产品,尚未赎回,9月累计净值在1.0以下。
受访者用50万元购买的476天银行理财产品,到手收益只有1750元。
刘丹在买的理财也亏了本金。她把自己的投资经历称为“小白历险记”。“当时什么都不懂,也不了解风险等级。”刘丹说,“客户经理推荐,我就选了。”她花10万元在兴业银行App买的名为“睿盈优选平衡6号”理财产品,在8月25日赎回,一年来亏损1630元。
受访者购买的1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一年后到期赎回,结果亏损1630元。
净值最低点时,刘丹的理财产品亏了6000多元,5月1日,产品金额仅为93345.76元。“要赎回的时候,客户经理还推荐我再放3个月。”刘丹说,“但另一个客户经理告诉我,这款理财是PR3等级,股票占比高,建议我取出来。”刘丹很庆幸及时赎回,这款理财此后仍在下跌。经过理财亏损,她现在只买PR1级别的低风险理财和银行定期存款。
在某股份制银行工作的理财经理李君今年来也感受到明显的压力。二季度时,她在办公室接过一个电话,“被莫名其妙地骂一通,都不认识对方”。电话那头是购买了该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那款产品当时跌破净值。
在今年3、4月股债“双杀”期间,李君接到过不少客户电话。“大多是做了含权类理财,想赎回又未到期的。”李君说,“这时候只能安抚客户,跟客户解释宏观市场的变化。”
跌破净值带来的不只是投资者关系维护的压力,还会导致资产流失。“KPI有一项对资产量的要求,如果客户走钱,那我们就会被扣钱。”李君说,“我最近就被降级了,我们有等级标准线,KPI达不到标准线的30%就只有底薪。”
在某地方分行工作多年的资深客户经理赵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今年来,她还没有经手过跌破净值的理财产品,但确实有产品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有些产品甚至低于定期存款的收益。“有一位客户买了300天的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3.9%,到期赎回时只有1.7%的收益,而现在一年期的定期存款收益,银行上浮了之后也有2.0%。”
“客户买了十多年的理财,他们的意识里银行是不会亏损的,头一次遇到收益不达标的情况。”赵华说,“我们也只能耐心解释,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不会再兜底了。”
资管新规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要求打破刚兑,产品向净值化转型,保本理财产品实现清零。财富管理行业研究员陈燕有多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她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银行理财过去的标的是非标资产,以债务工具为主。此前银行通过资金池运作,标的等到项目回款后一次性兑付,投资者感受不到波动。即便出现风险事件,银行也可以通过资金错配来解决,保证刚性兑付。“但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以此规避监管,实现监管套利,给金融系统乃至实体经济埋下风险隐患,资管新规也在于预防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一位熟悉银行业的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开始由非标固收向标准化债券,也就是固收类投资转移,部分还涉及权益类投资。“银行理财子公司非标的规模基本上在收缩。”他说,“非标投资是以前银行理财产品获得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非标收缩后,由于固收类投资回报相对较低,银行也开始考虑含有股票资产的权益类投资,以提高产品收益率。”
不过,标准化投资也意味着收益会有浮亏。“债券、股票,只要有交易,就有价格波动。”陈燕说。今年来,资本市场出现震荡,权益市场持续回调,债券市场也有波动,导致部分理财产品出现浮亏。
不过,当前固收类理财仍然在银行理财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业理财市场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 27.35 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 93.83%。
“固定收益类理财并不意味着收益不会波动,它指的是由于债券本身的特性,只要交易者持有到期债券,发债主体不违约的话,就需要在到期日还本付息,投资就不会出现真实亏损。”陈燕说,“但债券也可能出现风险事件,由此产生爆雷。”
银行理财透明吗?
米雪此前在银行工作多年,她知道在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理财产品都是净值型,收益是浮动的,“不再保本保息”。但她仍有疑问的是,银行收取了托管费、销售手续费、超出收益的浮动管理费,是否合格地做到代客理财?
“银行理财很多信息我们都看不到,投资有没有失误,在市场下跌亏损的时候有没有及时调仓,这些都没有披露。”米雪说。在过去,银行理财产品更像是“黑箱”,如今,黑布在逐渐揭开,但转型过程仍需要时间。
充分的信息披露是打破刚性兑付的核心与关键,廖志明团队去年底发布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息披露报告中提到,银行理财业务信披监管要求与基金差距较大,有待完善。廖志明团队认为,虽然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等文件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内容、披露频率和披露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也没有明确具体的信息披露格式或模板,目前各理财公司对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理解存有差异,信息披露情况差异不小。
资管新规对于银行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投资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不过,这主要是售前的推介材料,而投资者关心的披露是售后对持有人的详细信息披露。
“银监会管辖的银行理财产品对信息披露尚未有统一的要求。理论上净值化的银行理财,可以比照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办法,比如基金经理的详细履历、季度前十大、半年度和年度时点的全部持仓、规模变化、投资者结构、管理人及员工持有产品情况、管理人对市场的分析与展望等。”陈燕说。
米雪在其他银行也买过理财产品,她回忆,一些银行的理财经理会不定期与客户电话沟通产品收益、变动原因、未来走向,“虽然也没达到预期收益,但投资者会认为对方是负责的”。
陈燕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时间不长,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划分、风险揭示和投资者维护仍然处于粗犷阶段。以米雪购买的三款工行理财产品为例,App理财产品界面有业绩比较基准、持有份额、参考市值、到期日等信息,缺乏具体的年化收益等数据。有一款理财产品,甚至没有“历史表现”,也就是“累计净值”。
另一方面,米雪也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意义产生怀疑,“如果业绩比较基准是参考值,最终收益与业绩比较基准有这么大的差距,这项数据的价值在哪?”
陈燕认为,在过去,银行理财产品有“预期收益率”这项指标,由于刚兑的存在,以前的预期收益率几乎等于收益率,相当于承诺收益的概念。“新规之后已经取消‘预期收益率’,替代的是‘业绩比较基准’,这与公募基金的叫法相同,是一种目标值,不代表一定能实现。”
李君说,在新规实施后,银行要求所有理财经理通过企业微信联系客户。定期联系管户客户也是她的考核指标之一,同时在沟通中不能出现“预期收益”“保本保息”等说法,否则有误导倾向。
在资管新规实施前,银行理财产品曾出现销售乱象。在当中,理财经理也充当了较为重要的角色。
李君说,“理财经理的本质就是销售,厚脸皮、狼性足,一般都能活得很好。”她是海龟硕士毕业,但正式工作后,发现相比起“天时地利人和”和熬时间,学历反倒是其次。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判决显示,曹某2012年在广发银行购买了本金130万元“银行理财”,该行工作人员称“产品复合收益率达到60%~70%,每年有90%强制分红,三年返本,七年到期返回全部收益”。到2019年赎回期,曹某称才发现这是广发银行金山支行代销的私募产品——中金创新公司管理的中金鲁合基金,因此在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遂将银行告上法庭。
2019年11月,银保监会曾通报批评广发银行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称,广发银行在行内代为推介私募股权基金,基金于2019年8月到期,出现账面浮亏,且到期无法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引发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银保监会认为,广发银行有五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在内部营销人员的相关推介培训材料中,存在诱惑性的表述等。
二审判决中,上海金融法院认定广发银行金山支行系案涉产品“代销机构”的事实,结合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答复书》及《回复函》中的内容,广发银行金山支行未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且未妥善保管业务资料,负有过错。
为规范行业运作,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外部治理的角度来说,除了监管层,银行业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评级体系来约束市场端,为投资者提供服务。“资管类产品是比较复杂的,投资者不一定有足够的时间和专业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通过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级,优秀的理财产品和机构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若第三方机构收费模式存在问题,则可能与行业内机构产生利益纠葛,丧失公信力。对此,曾刚认为,第三方评级机构的盈利模式应从服务卖方转向服务买方,重点发展投顾和财富顾问业务,类似电商行业中的“买手”,以此来克服服务卖方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
如何提高投顾能力
银行理财的表现,也与银行理财子公司投顾研究能力相关。尤其是在权益类投资领域,银行显得较为匮乏。
新形势对理财经理带来了考验,李君是理财行业的新人,“如果入行在牛市,那简直是躺赢”。但现在,她面对的是领导每天检视、业绩不达标还要写检查的局面。
李君清楚,各大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人际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她刚加入这家股份行不久,客户黏度不如老员工,“客户不太愿意听我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农商行某地方分行网点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长期以来,区县网点没有配备专职的理财经理,多由贷款客户经理兼职,只有城区大型网点才会设置专职理财经理。
上述熟悉银行业的人士表示,在过去,银行做的是资金池管理,重点在管控资金池的流动性,而不在投资能力上。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等产品趋同,市场竞争增强,银行需要提高投研能力。
要往权益类市场投资方向转变,对银行来说难度不小。“银行的基因偏向固收投资,在固收类投资尚能快速搭建投资团队,但在股票市场上,明星基金经理凤毛麟角。”陈燕说,“短期内银行理财子公司还是会围绕固收类、混合类产品布局。”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原行长刘晓春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充分,可投资、可交易的资产种类少,市场发展还不成熟,导致金融市场常常发生无规律的变动,容易受特殊情况尤其是政策调整的影响,给资产投资带来很大难度,很难总结出一套理论化的投资经验。“无论是银行还是公募,或者其他机构,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方式或者模型,西方市场的经验放在本土也不一定行之有效。”
刘晓春指出,资管新规出台后,要求银行资管业务要和其他业务尤其是信贷业务分隔开,由此成立了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往银行用信贷填补不良资产,投资业务和信贷业务隔离开后,风险更为透明。资管部门从此也需要真正面对市场,募集资金、选择资产、管理资产、评估风险,而不是依赖母行的信贷管理能力和营销能力。”
陈燕认为,目前投资者已经逐渐接受银行理财不再保本保息,各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比拼投顾能力。
“在刚兑时代,理财经理更像是收益率的传达者,由于保本保息,理财经理只需要比较哪款产品预期收益高。”陈燕说,“现在理财经理需要在客群维护、风险揭示、产品风险收益适配度上下功夫。”
某商业银行地方分行理财经理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以前客户想买理财产品,“可以随便买”,但现在在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上,会非常谨慎。“风测都是客户自己做,当天过不了只能第二天继续做。”
资管新规下,监管部门对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今年6月2日,银保监会首次对理财公司开出罚单,公开对中银理财、中行、光大理财、的处罚信息表,原因是其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分别罚款460万元、200万元、430万元和400万元。
其中,中银理财理财业务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同一交易对手和同类底层资产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
光大理财理财业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使用第三方移动办公平台存在风险隐患、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
中行、光大银行分别是中银理财、光大理财的托管行。中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是,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光大银行被罚的原因是,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从监管要求来看,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也需要约束自身,增强投顾能力的专业性。此外,上述熟悉银行业的人士也建议,银行跌破净值引起关注,与银行理财客户群的风险偏好有关。“银行需要判断,客户是想选择低收益的稳定产品,还是想选择高收益的波动产品?”
银行客户群的理财偏好相对保守。根据《2022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截至 6 月底,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规模 24.97 万亿元,占比 85.66%,较去年同期增加 4.38个百分点。
多名理财经理已经根据客户的理财偏好调整销售策略。李君发现,不少客户未偏向于有稳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能够保本最好。由于存款利率走低,封闭时间长的理财产品不容易被客户接受,很多客户情愿把钱放在活期或T+0的理财上。上述商业银行地方分行客户经理也表示,对于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会推荐配置结构性存款。
赵华所在的网点客户多是中老年人,在理财上追求稳定。现在,除非客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有一定的见解,她几乎不会给客户推荐PR3及以上等级的理财产品。“现在既有高收益、风险又低的理财基本不存在了。”赵华说,“我们会强调高收益率产品附带的风险。”
刘晓春建议,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公司,首先要有自己的定位。“每个客户都有不同的需求,即使是激进型投资者,也会用一部分钱做最安全的投资。”他认为,银行应该重点满足客户基本的、偏向保守的资产配置需求。针对高净值客户,可以做有针对性的高风险、高回报类理财服务,但这类产品不宜作为面向普通客户的产品来普遍营销。“确定定位后,再在该范围内摸透市场规律,锻炼投资、评估风险的能力。”
(应受访者要求,米雪、刘丹、赵华、李君为化名)
记者:蒋芷毓
你现在还在银行定期存款吗?你会时刻检查自己的存款情况吗?近日,四川成都一女子爆料说,她在一农行网点办理15万定期存款转存,但是被业务员私自改为“购买”理财产品。对此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没有解释业务,需要找上级支行。想知道事情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女子15万存款被农行私改成理财
近日在四川成都,一女子爆料自己去农行成都三洞桥支行网点办理15万定期存款转存时,发现业务员偷偷将单子上的存款改为“购买”。她怀疑自己的15万存款被购买了理财产品。
频里,爆料女子质问银行工作人员,“你居然说购买就是存款,存款就是购买,那我购买了啥子?把我们的钱骗了,改天就是不认了。”
农行成都三洞桥支行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没有解释业务,需要找上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分行)。但该上级支行始终处于忙音状态。
储户存款变“理财”的事情屡见报端。就在一周前,媒体报道称,河南周口项城市胡女士10万元存款被转购成理财产品。据胡女士介绍,事发后她与银行交涉,才得知她的10万元存款在办理定期存款续存业务当天即被转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接待我的工作人员也承认当时帮我转钱的人曾是银行员工,但说这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胡女士说。
10月14日,工行项城支行发布澄清说明,称胡女士是通过自助渠道转账10万元至某公司账户,涉及“协助人员”黄某杰不是工行员工。随后据周口日报报道,工行周口项城支行14日夜间针对网传该支行客户存款被转走购理财一事称,网传信息不实。针对客户反映,该支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依法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目前监管部门正大力整顿银行理财行业生态。自原银保监会于2022年6月对理财公司开出首批罚单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已合计对7家理财公司开出罚单,金额合计2765万。被处罚机构类型涵盖大行、股份行、城商行理财公司,分别为5家、1家、1家。
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后,原银保监会坚决贯彻“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抓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扎实推进理财业务整改转型:一是下大力气整治各类资管乱象,直击根源纠正资金脱实向虚与监管套利;二是组合出拳严惩违规,强化理财业务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发挥监管威慑作用;三是多措并举指导银行严格制定落实存量业务整改计划,稳妥有序加快个案处置。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已经发布了多项理财公司相关文件,包括《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
“目前监管部门正针对理财公司的发展特性建立起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和框架体系,并持续完善监管制度方向和内容,预计未来还会有其他的政策举措出台,目的是为银行理财业务长远健康发展坚定基础。”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已批复31家银行理财公司开业,包括大行理财公司6家,股份行理财公司11家,城商行理财公司8家,农商行理财公司1家,合资理财公司5家。据了解,对于未来理财公司设立,监管部门仍是“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原则,有序批设银行理财公司。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共有265家银行机构和30家理财公司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共存续产品3.71万只,较年初增长6.88%;存续规模25.3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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